作者zoeliang (too young to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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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剪报] 育婴津贴 妈妈们多等了四年
时间Tue May 9 21:44:08 2006
记者张幼芳/台北报导
劳委会研拟发放「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妇女新知秘书长曾昭媛指出,两性工作平等法实施四年,劳委会这个「母亲节礼物」未免迟到太久了。
曾昭媛说,「两性工作平等法」於二○○二年三月八日实施,第十六条即规定受雇者可申请育婴留职停薪,至於津贴发放,法律另定。劳委会看似在母亲节前夕端出利多,但这些应早在四年前就提出,「未免让妈妈等太久。」
曾昭媛指出,性平法中,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最长两年,「劳委会拟定的津贴只有半年,剩下的一年半怎麽办?」而且北欧国家这类津贴,多以原有薪资八成发放,台湾只给投保薪资的五成,缺乏申请诱因。
曾昭媛表示,劳委会应该创造友善的工作环境,将法令宣导至一般企业、以配套措施确保津贴发放,「不然到时只有公教人员敢申请。」
曾昭媛说,劳委会应该说服企业补助部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这不是增加营运成本,而是建立「生养下一代,企业也有责任」的观念,「当生育率降低时,大家担心会影响经济竞争力,可见生养下一代不是个别家庭、或政府的事,企业不能置身事外。」
【2006/05/09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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