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wfsm (为什麽会很炒辣!)
标题[法史]唐宋律令法制考释-法令实施与制度变迁
时间Sun Jul 4 09:00:27 2010
唐宋律令法制考释-法令实施与制度变迁
丛 书 分 类:法律-法理学/法制史
作者: 赖亮郡
出版单位:元照出版公司
出版年月:2010 年07月
版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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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
国立台东大学社会科教育学系专任副教授
【经历】
台南家政专科学校讲师
国立台东大学社会科教育学系讲师
国立台东大学社会科教育学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学历】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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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律、令、格、式为中心,详论唐律的加刑方式、唐宋的告身法令与制度变迁、唐
代的卫官与勳官、唐宋间禽畜栈育法的运用、历史上的遗产争夺案等课题。
作者善於从看似不相关涉的史料中发现其内在联系,以细密的史料考订与分析为基础
,推陈出新,因此能够由小见大、从常见非常,使唐宋律令法制中的模糊区域,得以逐渐
清楚辨识。本书各章,引用材料丰富,包括正史、方志、诏令、奏疏、表启、金石史料、
诗文、笔记、小说,以及域外汉籍如《日本书纪》、《日本後纪》、《续日本纪》、《善
邻国宝记》、《三国史记》等,具体呈现传统中国法律与名物制度交涉的轨迹,是一部中
国法制史的学术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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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一九八三年,我放弃多数人看好的商学院,一头栽进台大文学院,徘徊於古意盎然的
文学院长廊,以及院外细长的椰子树影与杜鹃花丛中,在傅钟的陪伴下,渡过整整七个寒
暑。
当时,後现代思潮渐渐浸漫校园,颇有铺天盖地之势。不明究理的我,也跟着人家生
吞活剥李欧塔(Jean-Francois Lyotard, 1924-1998)、傅柯(Michel Foucault,
1926-1984)、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 1915-1980)、德里达(Jacques
Derrida, 1930-2004)等人的作品,似懂非懂的言必称「解构」、言必称「颠覆」;其中
最令我着迷的,是傅柯关於知识和权力关系的论述,也深信所谓的「真理」,不过是在某
一历史环境中被当作真理的事物,是权力运用的结果。可是如此一来,当年不顾亲友反对
转读历史系的初衷,以及後来对历史「真实再现」的质疑,成为脑袋里每日交战的两头巨
兽。
很长一段时间,心里不免茫然失措,经常怀疑自己是否走对了路,所以老是在寒暑假
期间,暂时离开校园,类似苦修般的四处打零工,或者卸货柜,或者当水泥工,或者绑铁
条,或者挖游泳池……说实在,这是藉着体力劳动,放纵自己「思想懒惰」。但也因此,
我学会了开叉动车(堆高机)、怪手、大卡车。有时甚至产生这样的念头:将来如果确实
不适合做研究,大不了就开怪手为生吧,这可是一份收入不错,又可以每天思想懒惰的工
作啊!
在旁徨无助时,王吉林老师、雷家骥老师,都不只一次的开导与勉励,才使我在不无
疑惑中,继续走这条艰困的道路。
後来渐渐明白,「解构」是一把两面刃,不是可以任意套用的公式;也渐渐了解,分
殊具体、注重脉络,才是较为稳当的理解方式。但真正平息脑中巨兽交战的,是我的授业
恩师高明士老师。
犹记硕士班一年级时,忐忑不安、双手微颤,捧着不成章法的研究计画,请老师收为
学生的情景。老师恩准收为门生前,只简单告诫我:「因为我很用功,所以你必须比我用
功!」尽管这句话有如千钧重担,但我走出老师研究室後,灵台顿时清明起来。老师坚定
执着的学术研究热情、刚正不阿的处世态度,以及一丝不苟问学风格,为我开启了一盏明
灯。当年跟着老师及学长姐,一字一句点读《大唐六典》、《唐律疏议》、《入唐求法巡
礼行记》等文献,但觉生涩艰深,实在跟不上进度,然而我也因此才能初窥中国中古史、
中国法制史门径,得识内藤湖南、仁井田陞、西山鸟定生、滨口重国、谷川道雄、池田温
等硕学的风范。二十多年过去了,老师这句话依然铿锵有力,清晰如昔。每每想起,总是
手冒冷汗,自觉愧对师恩。
二○○○年,在高老师及另一位恩师邱添生老师的耳提面命下,终於完成了博士论文
《六朝隋唐的东宫研究》。邱老师谦谦君子,「温、良、恭、俭、让」之誉,确实当之无
愧,一直是我「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境界。
两位恩师经常提醒我要注意「唐宋变革」的议题,然而我总是过於懒散,辜负恩师的
期待。而且,博士论文中虽然也引用不少法律文书,讨论太子监国的实施方式,但我总是
过於驽钝,视生硬的法律条文为畏途,只能偶尔稍越雷池一步的引用法律文献,来诠释政
治史、制度史,始终不敢真正投入法制史研究。然而,在高师创设的「唐律研读会」,以
及会中黄源盛教授、陈惠馨教授、诸多学长姐与同道的引领下,心想总有一天,我会完成
一部中国法制史的专着。本书能够面世,就是承蒙多位师长督促、勉励下完成的。
一九九六年,笔者从台南回到故乡的台东大学服务,不数年,适值我国高等教育转型
,学校必须自我定位,开发自身特色。在这股压力下,相信国内许多并非供职於历史系所
的同行与笔者一样,都不得不重新调整,努力寻求得以立足任教学校的另一项研究专长。
於是笔者遂一边仍关注魏晋隋唐史、中国法制史,一边又必须符合学校教学与转型需求,
努力开拓自己较为熟悉的另一个研究面向:民间信仰课题。经常是白天忙着台湾民间信仰
与地方史,晚上埋首於传统中国史书及法律文献。
这些年,我深受Halbwach「集体记忆」(collective memory)、Arthur Wolf「神、
鬼、祖先三位一体」、Victor Turner「中介」阶段理论(liminal phase)等社会学、人
类学概念的影响,耗费许多时间於民间信仰调查,将田野中所得的宗教仪式与司法过程(
judicial process)结合起来,陆续发表了〈唐五代的城隍信仰〉、〈家将「四季大神」
初探〉、〈私坛信仰的当事人观点:以台湾中部慈惠堂信众言说为中心〉等有关民间信仰
的论文,并已完成〈家将的装扮与传说〉、〈家将的行军与布阵〉二篇十多万字的长文,
准备送审刊登。同时,我又接受台东县政府委托,进行「泰源监狱事件口述历史与研究计
画」,完成十四万字的结案报告。这些成果,其实大部分与「司法神」或「司法」有关,
也可以说是个人法制史研究另一个面向的延伸。
配合学校教学与转型需求後,又回过头来重整脚步,投入中国法制史领域。本书就是
近二、三年来,研究唐宋律令法制的些微成果。苏轼〈定风波〉末几句:「回首向来萧瑟
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正是这几年个人遭逢变故,体会无常与变易的心情写照。
学术研究是一条漫长的不归路,小孩看我经常伏案到天明,忍不住天真的问:「爸爸
,你写这些『作文』,可以赚很多钱、可以买一部新车吗?」或者问:「爸爸,你为了写
『作文』买这麽多难看的书,将来留给谁看?可以在网路上卖出去赚钱吗?」我摇头认真
思索一番,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向稚气的小孩说明。
台东乃台湾後山净土,景色奇佳,但毕竟地处偏远,研究资源明显不如他地。幸而本
书各篇,大多得到行政院国科会补助,购入不少相关图书,丰富学校典藏,也方便研究工
作的进行,在此谨向国科会表达谢意。
漫长的研究路途上,有幸得到「唐律研读会」众位学长姐及好友的激励,让我始终对
法制史有高度的研究兴趣。学长姐如罗彤华、桂齐逊、陈登武、陈俊强等众位教授,他们
便捷犀利的思维,让我学习到更宽广的视野、更敏锐的触角。黄玫茵、张文昌、古怡青、
严茹蕙等同道好友,更经常因为一通电话,就往返於台大与中研院图书馆,为我蒐集、查
证、复印相关史料,才使本书各篇得以顺利完稿,特别谢谢他们。
我更要感谢家中的兄姐,当年家里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他们放弃追求更高学历的
机会,留在台东陪伴年迈的双亲。他们的牺牲,才成全了我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毫无後
顾之忧的完成学业。
最後,将这本书献给高龄已近八十的父亲,以及两年多前病逝的母亲。父母亲生我育
我、一生操劳付出,并包容我走上学术研究的道路,没有父母亲的支持,不能成就今天的
我。谨以此书献给我的父母亲,表达对他们永远的感恩与敬爱,并敬慰亡母在天之灵。
二○一 ○年母亲节
谨志於台东大学社会科教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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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导 言/1
第一章 罪与刑:《唐律》的加刑探讨/7
第一节 问题所在/7
第二节 加刑基准数的运用/9
第三节 加刑基准数变更後的落点刑次与刑度计算/17
小 结/27
第二章 唐宋告身制度的变迁:唐宋〈令〉、〈式〉的探索/41
第一节 问题所在/41
第二节 从《天圣令》看唐代告身制度与特殊官人的告身给付/45
第三节 北宋元丰五年〈告身式〉的成立/105
第四节 五代两宋告身制度的发展/118
小 结 唐宋告身令、式变迁的历史意义/154
第三章 「栈」法与《天圣令》所见「三栈羊」考释/159
第一节 问题所在/159
第二节 「栈」法溯源/161
第三节 「栈」法与《水浒传》「栈」字考释/176
第四节 宋《天圣令》中的「三栈羊」与「外群羊」/185
小 结/198
第四章 唐代卫官制度的成立与衰落/201
第一节 问题所在/201
第二节 唐代卫官的渊源及卫官制度的成立 /211
第三节 唐代卫官的选任与入仕/234
第四节 唐代卫官制度的衰落/247
小 结/253
第五章 唐代勳官与泛勳在军功的作用/261
第一节 问题所在/261
第二节 泛勳与军勳/263
第三节 从开元《军功格》与判文、变文看军功勳官的授予流程/272
第四节 勳级的累加/285
小 结/294
结 论/295
附 录 故事中的法律:试析汉代两则遗产争夺故事/299
第一节 问题所在/299
第二节 两则「可疑」的故事/300
第三节 汉代家产继承法在故事中的反映/305
第四节 原情度事中的虚构与真实/319
小 结/322
徵引书目/325
附表目录
表 1-1《唐律‧职制律》「驿使稽程」(总123)条刑度计算/29
表1-2《唐律‧卫禁律》「关津留难」(总84)条刑度计算/30
表 1-3《唐律‧卫禁律》「奉勅夜开宫殿门」(总71)条刑度计算/31
表1-4《唐律‧职制律》「之官限满不赴」(总96)条刑度计算/32
表 1-5《唐律‧卫禁律》「宿卫上番不到」(总75)条刑度计算/33
表1-6《唐律‧贼盗律》「窃盗」、「监临主守自盗」(总282、283条)刑度计算/34
表1-7《唐律‧职制律》「受所监临财物」(总140)条刑度计算/35
表1-8《唐律‧杂律》「坐赃致罪」(总389)条刑度计算/36
表1-9《唐律‧户婚律》「同居卑幼私辄用财」(总162)条刑度计算/37
表1-10《唐律‧职制律》「公事应行稽留」(总132)条刑度计算/38
表1-11《唐律‧职制律》「官人无故不上」(总95)条刑度计算/39
表1-12《唐律‧职制律》「官人从驾稽违」(总97)条刑度计算/40
表2-1宋代官员告身制作材料表/142
表2-2宋代命妇告身用纸及图案表/144
表 4-1唐代卫官官品表/256
表4-2唐代卫官荫任资格表/257
表4-3唐十二卫、六率府统率三卫表/258
表4-4北周、隋、唐勳官表/259
表4-5开皇、大业、唐贞观时期军府指挥系统表/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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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专门之学,非博观约取,其论说必不能详;非极深研几,
其精蕴必不能罄。此固非积数寒暑之功候,不能有所成就。
-沈寄簃‧法学名篇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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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9.2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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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203.110
※ 编辑: lovewfsm 来自: 140.119.203.110 (07/04 09:00)
※ 编辑: lovewfsm 来自: 140.119.203.110 (07/04 09:00)
※ 编辑: lovewfsm 来自: 140.119.203.110 (07/04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