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poche (最终的殉身之道)
看板NCCU_FunLaw
标题[转录]Re: [情报] 「死刑存废:道德、政治与法律哲学的观 …
时间Tue Apr 13 19:41:17 2010
※ [本文转录自 W-Philosophy 看板]
作者: noitnek (三等生) 看板: W-Philosophy
标题: Re: [情报] 「死刑存废:道德、政治与法律哲学的观 …
时间: Mon Apr 12 16:50:36 2010
我有幸参加了这场座谈会,并且针对学者们提出来的论点
做了简单的笔记,可能会有错误,但是我希望没有偏离太
多。
另外,我想各位比较关注是谢世民教授与陈瑶华教授如何
在哲学上谈死刑的问题,故我节录了这两位教授的录音档
让有兴趣的版友可以参考。
录音档在此下载:
http://0rz.tw/Q1XdZ
(按:因为是我自己的空间,麻烦请不要分割下载。)
颜厥安教授:(法律观点)
一、由法理学分析死刑问题
1. 法律中是否有规定死刑:有
2. 宪法中是否有规定死刑: i. 肯定:有
ii. 否定:有争议
虽然有争议,但是原则上宪法中有包含死刑
3. 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则,是否有法可依?
(按:指死刑是否在宪法中被否定)
二、量刑方法论检讨
1. 科刑的判断:科刑必须依据事实。
2. 科刑不能让法官自由心证。
3. 科刑的判断需要依据哪一种事实?
哪一种事实与评价,可以「公平」、「合理」、「无误」的得出死刑?
三、法伦理学
i. 死刑是身体刑。
ii. 身体刑是不人道而且应该被禁止的。
iii. 所以死刑应当废除。
这当中的问题在於是否有利外的可能?这样的可能仍然有争议,
但现在并没有这种可能性。
2. 死刑的应报不易实现:我们要强暴一个强暴犯吗?
3. 死刑是多数人的偏好,无论在宗教或正义的应报观上都是如此。
(按:指宗教的轮回观念或是正义必须被伸张的观念)
4. 死刑与正义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个难解的问题。
吴志光教授:(法律观点)
一、
1. 废死的国家:
诸多欧洲或非洲国家废除死刑只为了加入欧盟或联合国,
并不是为了人权,加拿大等国则是由和缓的手段逐步废除死刑。
2. 废死的地区性:
越来越多的国家废除死刑,但死刑的废除有地区性,法国
、德国等国压的废死会连带使得欧洲地区国家逐渐接受废死,故如
果韩国、日本也废除死刑,那麽台湾也有可能朝向这个方向。但是
在台湾,事实上许多人仍然希望死刑存续或希望废除死刑。
(按:指仍然在争论中)
3. 安全感与替代刑的问题:
如同颜教授所指出的,死刑是身体刑,应该被废除。有没
有可能终生的自由刑取代死刑?
但是为什麽要这麽做?因为刑罚有一个目的是让罪犯能够回到社会
,而所有的囚犯都有回到社会的可能性。
(按:指死刑抹杀了这种可能。)
二、死刑的两个难题:
1. 被害者议题:
被害者的议题不应该跟死刑存废挂勾,多数人支持死刑并
非为了加害人,故这是一个假议题,死刑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处理过
失杀人这些事件。(按:指应报原则)而不是面对被害者议题。
2. 刑事政策:
王清峰部长将监狱中的矫正师提升至矫正所,故罪犯的再
教化才是最重要的,死刑是否足以凸显这些问题并且被大众注意?
许家馨教授:应报正义观(法律观点)
作为一般性的道德原则,死刑可以被接受,但不能是误判,死刑必
须建立在非常非常严谨的审查之上。
正义与应报理论:
谋杀者似乎有权利决定他人的生命,这使我们觉得他应得死刑。例
如Eichmann(按:谢谢TMWSTW的说明,是纳粹时期政策的最终解决方案之一)
的死刑,当我们处死他之後,他做过的罪恶消失了吗?这样的罪恶根性似乎
存在与许多人的身上,例如陈进兴的身上。
刑罚的目的是应报、吓阻、防卫与更生。应报并不是复仇,取消应
报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死刑是社会庄严的宣示对於罪刑的谴责,并克与罪犯
合乎比例的责任。
康德反对吓阻,吓阻理论将会导致我们将刑罚订定得越来越严格,
只为了能够达成最好效果的吓阻,但应报并非如此。
对康德而言,正义是一种价值,杀死谋杀者是为了保卫谋杀者的尊
严。虽然康德认为所有的谋杀者都应该处死,但许家馨教授并不这麽认为。
许教授对康德有两个修正:
1. 有极限的正义:
人类有其限制,而且人类有许多可能会犯的错误,甚至可
能根本的堕落败坏,故死刑应该暂缓执行,直到我们能够将误判降
到极低为止。
2. 正义将成为群体复仇的理由:
隔绝的宽恕、公理这些理由来谈正义,正义将会成为复仇
的理由。复仇不能成为治癒社会创伤的手段。正义必须要被回应,
我们要如何治癒社会的伤害?罪犯要如何面对社会,或是他应该藉
由死亡来面对受害者?
失去人性者,我们要让他重拾人性的方是就是死刑,死亡最大的压
力就是逼使一个人藉由面对死亡来面对真相。没有正义的悔罪是廉价的宽恕
,是不值得鼓励的宽恕。死刑是最後的机会,让死刑犯保有最後的尊严。
谢世民教授:死刑在道德上的问题(哲学观点)
三个问题:
1. 什麽样实践的理由能在政治道德上赞成或反对死刑?
2. 这些理由(如果它们在我们的思考中是正确无误的)带来什麽样的结论?
3. 如何结合结论与理论?
应报论
(1)对罪与罚的判断不明确,且
(2)在实践上可能会要求更为严格的司法程序,有可能会伤害无辜者。
(按:指微小而不明确的证据都有可能被采信。)
死刑是
(1) 一个人应得之物吗?财产,自由,可以是一个人的应得之物,但死刑是吗?
(2) 在什麽样的条件下人应得死刑?
(3) 就算一个人应得死刑,但是当他被逮捕时,谁有权利去执行死刑?
分配正义在John Rawls与Robert Nozick的理论当中都没有被采用,
那麽分配正义是否能作为政治上的价值?
分配正义诉求:
A. 应得
B. 保护人民的生命
C. 不能杀害人民
D. 增加人民的福利
显然B跟C成立的前提下,死刑不应该成立。
陈瑶华教授:死刑的哲学与道德反思(哲学观点)
1. 死刑否认人作为人的可能性,做为国家刑罚没有意义。
(按:指康德应报论不将谋杀者当作人这件事)
2. 杀死一个人与杀死一个动物一样吗?
3. 死刑有何吓阻 / 导正效果?
为什麽要「非人化」谋杀者?
。国家以此作为「罪恶杀手」吗?
。社会成为「正义伸张者」吗?
。不然,为什麽我们将谋杀者摆在「非人」的位置?
我们谴责一人是因为他做了不应该做的事
(按:谴责行为而不是谴责行为者本身)
1. 我们谴责一人,必须因为那个人具备一种可能性,能够
做出与原来不同的选择。
2. 死刑否认了这种可能性。
3. 我们同样不认为这样的可能性在动物身上会发生。
(按:例如不可能要狮子不吃肉)
我们不谴责动物,因为他们不是人,所以杀一个人(谋杀者)等
同於杀动物吗?
否定一个人为人,并且加以死刑,这表示被处以死刑的根本就不
是人,那麽要如何拿来吓阻「人」?
为什麽会有「非人」?社会无法改变这些非人吗?国家与社会不
用为此负起责任吗?
陈嘉铭教授:(政治观点)
在台湾的死刑讨论不应该只着眼在教育台湾人民欧美的人权观念
,而是回头看台湾人民的死刑观念。
在台湾反对死刑的人最大的困难在於陈进兴这些累犯或重犯,他
们是对杀人没有感觉的人:
1. 他们谋杀不是为了钱,或其他更高的理由,而只是因为
被他们杀的人不重要。
2. 他们谋杀时将一般人视为低於他们的人,所以杀掉也没
有关系。
这样的态度是一种radical evil(根本恶),在台湾(普世价值
或人民观念中),radical evil是死不足惜,而正义是一种不能
多,不能少的概念,如果radical evil不值死刑,那麽正义就不
会被实现。道德愤怒的情感是危险,但是重要的。
如何调整台湾社会人民对死刑的想法?欧洲国家废死有很重要的
历史考量,因为曾经发生过犹太人大屠杀的历史,所以废除死刑
等於停止国家杀人的可能,但国家不能杀人等於国家不会产生独
裁者吗?
萧高彦教授:(政治观点)
1. 政治思想史谈废除死刑
2. 台湾作为一个民主国家,应该
i. 支持宪政主义
ii. 支持民主主义
(按:宪政主义指应当以宪法为最高依归,民主主义以民意为最高依归)
社会契约论:
废死论从1764年Beccaria提出,而Rousseau的社会契约论
始於1762年。
社会契约论认为,人民让度权利给政府,但是仍然是政府
的主人,而人民不会同意让国家杀掉自己,故死刑是一场战争,介
於国家与人民之间。
死刑在吓阻上的有效 / 无效:
(1) 作为一种持续吓阻的刑罚,死刑必须要持续执行。
(2) 但是死刑的吓阻如果有效,那麽不可能再有死刑。
Rousseau:每个人都不想要被杀,所以人民将会同意如果他成为一
个谋杀者,他允许政府将他处以死刑。如果人民攻击国家
,那麽人民就变成国家的敌人。
Locke:每个人都让度了自己「杀人的权利」给政府,并且让政府
处决谋杀者。
我们应当考量Rousseau & Locke与Beccaria的理论差异。
在台湾,废死是宪政主义,将生命权利交由宪法来护卫,而支死派
则可以诉求民主主义,要求修改宪法。
有任何问题,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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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影子。」他这麽说着。将手按在我的肩上。
「你代表我的力量与愤怒。」
而我的确如此。
Noitnek.Namda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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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43.133.157
1F:推 nameofroses:谢谢 04/12 19:09
2F:→ nameofroses:请问可以求政治观点的录音吗?再次感谢~ 04/12 19:10
3F:推 rex73723:推 04/12 20:48
我错了,这里有录影
http://zh-tw.justin.tv/pnnpts/b/262101018#r=C8KV6KA~&s=07
既然有录影,录音档大概三天後撤掉
4F:推 IsaacStein:本文可以借转吗? 04/13 01:23
5F:→ noitnek:没问题 04/13 01:23
6F:→ noitnek:顺便想问一下看谁能不能查到Aikiman到底是谁,虽然这是我 04/13 01:25
7F:推 IsaacStein:感谢~ 嗯,原po也早点睡~ XD 04/13 01:25
8F:→ noitnek:乱拼的名字,但是出处似乎是一本书,录影档案应该能听清楚 04/13 01:25
9F:→ noitnek:一点 04/13 01:25
10F:→ TMWSTW:Eichmann,最终解决计画的主要执行者之一。 04/13 11:46
11F:→ aletheia:"最终解决方案"是名词 不是最後决策者 04/13 15:54
12F:→ aletheia:德文是Die Endlösung 英文是Final Solution 04/13 15:55
谢谢,已经修正
※ 编辑: noitnek 来自: 140.115.93.43 (04/1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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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9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