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yang (阿龙)
看板NCCU_Exam
标题[试题] 1002 沈宗伦教授 海商法 期末考
时间Sun Jun 24 15:19:17 2012
课程名称:海商法
课程性质:群修
课程范围:
开课教师:沈宗伦副教授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级:法律三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2/6/19
考试时限(Mins):110
附注:
1、不必抄题,但请明确标示题号
2、实例题答案须附法律理由,否则不予计分
3、不得携带法条暨有关本课程的其他资料
4、祝各位考试顺利,暑期愉快!
试题本文:
一、选择题:(共15题,每题2分)
1.海商法第4条第一项之规定:船舶保全程序之强制执行,於船舶发航准备完成时起,以
迄航行至次一停泊港时止,不得为之。其中「完成发航准备」系指:(A)取得发航许可书
。(B)完成实质发航准备。(C)完成实质发航准备,并取得发航许可书。(D)完成实质发航
准备,或取得发航许可书。
2.某甲将其船舶A设定抵押权予乙银行,以担保某甲向乙银行借款的债务。嗣後又於航程
中,与丙所有之船舶碰撞,致该船遭受损害,某甲依法须负损害配偿责任。近年来某甲财
务状况不佳,积欠服务於A船的某丁海员薪资达十个月。未清偿前述债务,今查封拍卖A船
舶,试问乙银行、某丙与某丁所想债权之受偿顺序为何?(A)乙丙丁。(B)丁乙丙。(C)丁
丙乙。(D)乙丁丙。
3.下列费用中,何者不属於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之标的?(A)尚未收取运费。(B)以收取运
费。(C)船舶所有人因碰撞而取得之赔偿。(D)保险金。
4.某甲以其所有船舶A(价值新台币500万元),运送某乙、某丙、某丁之货物,其各价值为
新台币50万元、新台币250万元及新台币100万元。在发生海上事故时,除某丁之货物被抛
弃外,其他货物并无任何损失,被保存运费新台币100万元。试问某丁应获多少补偿?(A)
新台币225万元。(B)新台币45万元。(C)新台币450万元。(D)新台币90万元。
5.装满原油之船舶A於行经基隆外海时发生搁浅,所装载之原油外泄,刚好被航行经过之B
船遇见,遂由其前往救助并防止灾害的扩大。若今B船舶在救助A船舶时,花费为新台币50
万元,则B船舶所有人「最高」可请求多少救助报酬?(A)新台币50万元。(B)新台币100万
元。(C)新台币150万元。(D)新台币200万元。
6.我国海商法第142条所称之「委付」,是指被保险生於发生第143条至第145条委付原因
後,移转保险标的物之一切权利於保险人,而请求支付该保险标的物全部保险金额之行为
。其中「委付原因」,在海上保险实务上通称为:(A)共同海损。(B)单独海损。(C)实际
全损。(D)推定全损。
7.在采民商合一的我国,有监於海商事件之特性,在海商法「船舶碰撞」一章中,设有异
於民法之特别规定。以下关於碰撞之责任型态,正确者为?(A)船舶碰撞之民事责任,采
分割责任制,(B)原则采分割责任制,於船舶投保责任保险时,例外采交叉责任制。(C)就
人身伤亡部分应适用连带责任制,对物之损害则是用分割责任制。(D)船舶碰撞之民事责
任,采连带责任制。
8.甲船运公司为承运乙公司自国外进口之轿车,自行雇用船员与海员,并与丙船运公司订
定租船契约,以丙船运公司所有之A船作为运送乙公司进口轿车之用,约定期间为1年。以
下何者为非?(A)租船契约在国际海运实务上为佣船契约之一种,又称光船佣船。(B)丙船
运公司於契约存续期间将A船让与他人,基於买卖不破租赁,受让人仍受租船契约拘束。
(C)甲船运公司於租船契约存续期间,为我国海商法第二十一条(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所
规范之「船舶所有人」。(D)就乙公司轿车的运送而言,丙船运公司非运送当事人,是故
,纵然运送中乙公司轿车发生毁损、灭失或迟延之情形,乙公司无法对A船主张我国海商
法的「海事优先权」。
9.关於海上联营运送契约,因海上事故所生毁损、灭失及迟到,关於运送责任,下列何者
正确?(A)由发生事故时所负责实际运送之运送人全权负责。(B)类推民法第637条之路上
运送,由各连续运送人负连带责任。(C)仅由载货证券之发给人单独负责。(D)由发生事故
时所负责实际运送之运送人负责,同时,载货证券之发给人对损害亦负有一法定保证责任
。
10.若某甲为无船运送人,某甲与某乙间订立「原运送契约」,而某甲与某丙间订立「再
运送契约」,下何者组合非海商法或海运实务所称之「再运送」?(A)原运送契约为件货
运送契约,而再运送契约为佣船契约。(B)原运送契约为件货运送契约,而再运送契约为
件货运送契约。(C)原运送契约为佣船契约,而再运送契约为件货运送契约。(D)原运送契
约为佣船契约,而再运送契约为佣船契约。
11.某甲以所有之A船承载某乙货物至日本,今A船於高雄港出发,途中发生海上事故,需
先至韩国港口修缮。惟某乙恐修缮时间延误其交货日期,故自行至韩国取货,再托由丙继
续运送至日本。试问,就原来与某甲所订定的契约而言,元支付运费为多少?(A)某乙依
航程比例负担运费之一部。(B)某乙无需支付运费。(C)某乙需支付全额运费。(D)某乙需
负担约定运费的三分之二。
12.何种运送契约中,对於超过约定装卸期间仍未完成货物装卸者,船舶所有人得依超过
时间,请求延滞费?(A)件货运送契约。(B)计程佣船契约。(C)计时佣船契约。(D)凡海上
运送契约均得为延滞费之请求。
13.关於载货证券或件货运送契约中的「运费保付条款」於我国海商法上的法律评价,下
列叙述何者正确?(A)依契约自治与自由的法理,应属有效。(B)该条款直接违反我国海商
法第61条,应属无效。(C)该条款间接抵触我国海商法第61条的精神,为脱法行为,应属
无效。(D)以上皆非。
14.下列叙述何者正确?(A)海商法第69条所列免责事由,乃我国参照鹿特丹规则所订定。
(B)运送人欲就适航性有关之货物毁损主张海商法第69条免责,其需先证明已经适航性之
义务。(C)海商法第69条第17款为前16款的概括规定,非独立事由。(D)海商法第69条第1
款,关於船舶管理行为之免责,不限於航行期间,发航前及装载期间亦得主张。
15.下列何者为我国海商法运送人的强制责任期间?(A)自「货物装载」至「货物卸载」。
(B)自「货物於商港区内待运」至「货物於商港区内待交」。(C)自港区外「货物交付」至
港区外「货物收受」。(D)以上皆非。
二、申论题:(共30分)
试比较件货运送与佣船运送二者间的差异。
三、实例题:(共40分)
某甲为台湾的茶农,於台北市木栅山区种植铁观音。某乙为韩国进口商,向某甲订购铁观
音茶叶1000公斤。某甲将前述茶叶分装於50个木箱,交由「常荣」海运公司承运。「常荣
」海运公司因无货轮可资运送,遂向「东方」公司订定佣船契约,由「东方」公司的「东
方不败」轮承接由基隆港到釜山港间的运送事宜。此次观音茶叶的运送,为我国海商法所
谓之「件货运送」,某甲为托运人,而某乙为受货人,载运证券由「常荣」海运公司委托
「永福」船务公司代为发给。载货证券内有一「运送人确认条款」,条款文字载明此载货
证券乃代船主「东方」公司发给。前述铁观音到达釜山港後,某乙取货後发现50个木箱内
的茶叶全然湿损。某乙所委托的公证人怀疑此湿损之发生原因可能有二:一为货舱於发航
时即处於破损的状态;二为纵然货舱於发航时处於「完好」状态,但「东方不败」轮的海
员於航行中疏於检查货舱的舱盖是否密合。「常荣」海运公司的律师向「常荣」海运公司
表示,基隆港到釜山港的航路通常情形下的风浪为六到八级,此次运送途中的风浪却高达
十四级。请附法律理由回答下列问题:
(一)依我国海商法与判决实务发展,本案的运送,究竟何人为海商法所规范的「运送人
」?
(二)依我国海商法与判决实务发展,若你是「常荣」海运公司的法律顾问,试问就50箱
茶叶的湿损,要如何对乙主张免负损害赔偿责任?反之,若你是某乙的法律顾问,你又该
如何替某乙向「常荣」海运公司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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