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bNen (Close the game)
看板NCCU_Exam
标题[试题] 961林秀雄教授 民法亲属期末考
时间Sun Sep 28 17:35:03 2008
课程名称: 身分法
课程性质: 必修
课程范围: 亲属编
开课教师: 林秀雄 教授
开课学院: 法学院
开课系级: 法律二
考试日期(年月日):
考试时限(Mins):
试题本文:
1.甲中年丧妻有一子丙,乙中年丧夫有一子丁。甲乙结婚,未约定夫妻财产制。
甲於结婚後事业有成,购置一栋价值二千万元之A屋,甲乙常为财产争吵,
甲於民国96年初将A屋赠与丙,甲乙於96年6月离婚,甲在结婚关系纯续中财产
增加了四百万,并因继承得六百万;乙之名下无任何财产。
问:甲乙离婚後将如何分配财产?
又,乙於离婚後旋即死亡,丁对甲丙有无权利可主张?
2.甲乙原为夫妻,乙与甲之叔父丙通奸,甲於法院提起离婚之诉,法院判决离婚确定,
乙於离婚後不到一个月即与丙结婚。
乙丙结婚後,乙离家出走,後与丁结婚,乙丁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公开宴请宾客。
请问乙丙与乙丁结婚之效力?
3.民国96年亲属编修法,试比较关於强制认领於修法前後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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