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eday49 (Niceday)
看板NCCU_CivLaw
标题[讨论] 某次期末考债各题目
时间Sun Dec 22 01:43:17 2013
1.甲向乙所开设之通讯行预购一支限量智慧型手机,虽然预购十天後始能取货,甲却当
场向乙支付新台币2万元之价金。甲之同学丙亦非常心仪甲所预购之该款智慧型手机,因
此愿意出价新台币3万元向甲收购甲对乙之债权,甲见丙出价不斐,因此承诺丙所提之要
约。甲与丙同时约定,於丙付清新台币3万元之价金後,甲始将债权移转予丙,并交付先
前乙所开立之取货单予丙。然而,甲却於丙成立买卖契约後,立即持乙先前所开立之取货
单至乙处受领该款手机。
稍後,丙依约给予甲新台币3万元之价金。
试问,此时甲与丙间之法律关系如何?
>>>初解
甲、乙之间有买卖契约关系,甲支付价金予乙,乙对甲有给付义务(交付对价之手机),甲
拥有对乙之债权。
甲、丙之间有买卖契约关系,丙支付价金予甲,甲对丙有给付义务(移转对乙之债权)。
甲有移转对乙之债权予丙之义务,但却持债权凭证要求乙履行给付义务(交付对价之手机)
,甲对乙之债权,因乙履行给付义务而销灭,故无法履行对丙之给付义务,为对丙之债务
不履行。
丙可要求甲返还价金及连带损失(孳息等)。
2.甲依照型录向乙邮购公司订购一部型号A-007之豆浆机,价金新台币7000元。甲於收到
乙公司之确认信件後,随即遵从乙公司之指示将新台币7000元之款项汇入乙公司之帐户,
乙公司立即寄送一部豆浆机予甲。甲於收到该豆浆机後,发现其型号与先前所订购者不同
,乃为A-006,不仅容量较小,并且其单价仅为新台币4000元而已。甲立即向乙公司之客
服人员反映,惟乙公司之客服人员表示,愿意退回新台币3000元之价差,惟却不愿意重新
寄送一部型号A-007之豆浆机予甲,甲断然拒绝此等处置方式,并且表示拒绝受领该型号
A-006豆浆机。
稍後,因突发之地震,该型号A-006之豆浆机在甲处因此摔落地面而灭失。
试问,此时甲与乙公司之法律关系如何?
>>初解
甲、乙之间有买卖契约关系,甲支付价金予乙,乙对甲有给付义务(交付对价之豆浆机),
甲拥有对乙之债权。
乙交付予甲非买卖契约中约定之豆浆机,为错误给付,乙对甲提出退回新台币3000元之价
差,为对於契约内容变更之邀约,但甲明确拒绝契约变更内容,且拒绝受领,契约变更须
双方皆同意,始为生效,故乙公司单方之契约变更为无效,乙仍为债务不履行。
甲对於乙错误给付的豆浆机,仍须负善良保管人义务,当物品因保管不当而灭失,须负损
害赔偿之责,但突发之地震,为免责之情势变更范围,甲虽尽善良保管人之责,仍免不了
物品灭失,故对乙之损害赔偿应予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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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人已脱离圈子太久,刚拿到题目时初略的乱写了一下,恳请大大们提供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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