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rio (No.41 Jupiter)
看板NCCU_CivLaw
标题Re: [公告]民法中心书籍借阅规则(补充)
时间Thu Jan 12 00:01:01 2006
※ 引述《Rechtsanwalt (法律人走出法律圈..)》之铭言:
: 公告名单好像不甚妥当....形同「名誉惩戒」喔。
嗯...主要是考量同学大多以留手机号码为联络方式
而中心电话无法拨打手机号码
所以希望藉由此方式达到催告效果。
名誉惩戒当初我们都没有想到就是了....
: 建议借书登记时加注借书人之「电子邮件」,定期寄出逾期通知,
纳入草案!
: 不过「多久」清理逾期户则大家有很大讨论空间,想赚买书钱的话
: ,就把时间拉长一点,例如,一星期以上再通知。
那就会涉及到从什麽始点开始收「钱」的问题
当初也是考虑到没有先通知就开始计算的话,会有不妥的问题
所以学长的草案,是指一星期後通知,但是从逾期那天就开始算吗?
: 宜增订「逾期金缴清後始得请求返还压证」。
嗯...这会有什麽证件对於借书人有无法使用上不便利效果的问题
所以对於要压什麽证件比较适合
也是当初讨论时意见分歧的地方
想请问一下学长的看法呢?
: 另外,建议大家一起合作从事书籍荐购,可以利用图书馆荐购系统,
: 并行民法中心基金规划运用买书。
是说有的请学校图书馆买,然後中心就不要再买
有的还是要让中心也有的意思吗...
: 希望每人每月向图书馆荐购几本法律书,由CEO划分各成员分配荐
: 购的领域,一人一点举手之劳,造福全法律人。
或许可以先把需要荐购的书集合起来
再来统筹分配。
以上,请大家再提出来讨论、回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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