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eMoon (ggg)
看板NCCU_CHESS
标题Re: 再问个棋规
时间Mon Dec 8 12:38:19 2003
※ 引述《buffer (buffer)》之铭言:
: : 订规则的人认为应该不可能有人这样,可是就是发生了.
: : 规则也是人订的,一开始可能没办法很完美,
: : 没办法帮选手连一些奇奇怪怪的场合都设想好,
: : 以後规则可能还会改进,但现阶段选手自己最好还是眼睛要放亮点,
: : 该看的自己要看到,因为现阶段一旦没看到,裁判会怎麽判其实很难说.
: : 尤其是在台湾,国内的比赛是很难讲的,
: : 一来比赛不是每盘都有专门的棋证,二来对局多半也没有即时纪录可查,
: : 你说有观众作证,你怎麽知道观众不是对手的啦啦队?
: : 到时对手给你来个矢口否认,你也一样毫无办法.
: : 即使在大陆,选手们为了争取成绩也一样会据理力争的.
: 这样比较有点欠公允,台湾比赛属於业余赛,每次比赛几百人稀松平常,
: 要如何安排每桌都有棋证呢?大陆这麽大,例子再如何举,也不过一年
: 一次的全国赛比较像样而已,一般省份的棋赛也是简陋无比.
你所知道的省市棋赛当中,哪一些省市的比赛简陋无比?请举例说明,用想像的
令人感觉言过其辞.
在中国大陆,并不是像台湾一样地方要办比赛就可以办比赛的,
必须向中央象棋部核备,批准了才可以办,
并且裁判绝对都是要有执照才可以担任的,你所说的简陋不知为何?
场地?设备?棋具?
我想那并不是重点.
: : 这一段说这麽多其实也是为了讨论下面的第三个问题.
: : 你的意思是说你掉钟後才发现吗?
: : 这个问题如我上面提到的,规则没有明订.
: : 连规则订得很繁琐严谨的中国大陆竞赛规则都没相关规定,
: : 就连讨论规则讨论了加起来五百多页的<象棋棋例与待判局面的裁决>
: : 和<象棋棋例探秘>两本书也都没有提到.
: : 那位有中国大陆裁判执照的前辈告诉我,
: : 在大陆比赛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案例,
: : 不过裁判们一般的共识是以有发现为主,
: : 跟上面林宏敏和阎文清的案例一样.
: : (不过阎林案例是阎又另外走了他着而放弃获胜的权利,
: : 这里超时方尚未走子,可能成为争议的依据,与阎林之战有点差异,这点必须注意.)
: : 不过真的一旦发生,就会跟自己走王见王又自己发现一样,
: : 会引起争议,竞赛员双方为了竞赛成绩着想一定会通知领队向裁判争取,
: : 因为规则确实没有订,
: : 可能最後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国大陆象棋竞赛有常设的仲裁机构),
: : 而在台湾呢?选手可能真的要碰运气了,
: : 理论上判超时负的可能性比较大,
: : 但一切还要看临场的裁判长赛前的宣布和临场的决定,
: : 常参加比赛的朋友都知道,
: : 台湾大小比赛各裁判长的判定之间是有可能存在落差的,
: : 尤其是现在主办单位这麽多系统的时候.
: : 印象中我国中时参观过一个小学生的比赛,
: : 当时该比赛主办及裁判的班底就是现在的文协朱老师等人,
: : 可是当时比赛规则贴出来有一条规定原文照录是:"自杀不算,得重新再来."
: : 所以到底要怎麽说呢?
: 国中到现在应该也有记忆落差,也许是你记错也不一定.
我不会记错的,倒是你为了质疑而质疑,
而用"你可能记错了"这种模棱两可的说法,
我想这既没有帮助也没有必要.
比赛规定当然不应随意更改,尤其是根本性的规定,无论是何种级别的比赛都是一样的.
该比赛主办单位或许考量到小朋友下棋容易失误自杀,特别增设此一规定,
虽然不符一般的规定,其用意是好的,
我举这个例子在此无评论对错的用意,只是说明一斑而已.
: : 当然中华民国象棋规则里面有条文明订:先吃对方将帅者为胜.
: : 由这一点似乎可以解释为,要吃到将帅才算输.所以还没吃到将帅就超时要判负.
: : 不过要是这麽简单就好了..许多人对这一条的解释都不一样.
: : 因为也有人认为送帅给人家吃是跟五子棋三三禁,象棋王见王一样的禁手,
: : 认为不用吃将就可以直接判负.
: : 就是因为有争议,才会弄得这麽复杂.
: : 国内每年这麽多比赛,你每个比赛都找裁判长去问,我敢说答案一定会有出入,
: : 有些比赛的裁判长还不是棋界中的人呢.
: 你参加的棋赛当中,哪一场比赛的裁判长不是棋界的人士?请举例说明,用想像的
: 令人感觉言过其辞.
我不想说的太明,每年的大型比赛就那几个,有个比赛裁判长你不认识他的那个就是了.
我还跟他聊过天.
当然如果你根本不关心也不知道哪个比赛的裁判长是哪个人那也就算了,
因为这样的话就算我告诉你了你也还是一样不知道是谁.
: : 裁判长是一场比赛中的棋例最终判决者,
: : 你们选手在比赛前都有派代表宣誓服从他的呢:)
: : 这不是很可怕嘛?
: : 恐怕有些当裁判的人根本搞不清楚"先吃对方将帅者为胜"是象棋规则里的第几条吧..
: : 如果身为比赛的裁判连中华民国象棋规则有几条都不知道,
: : 当选手的会不会很担心?选手可以不知道,但当裁判的理当要知道.
: : 可是现在你们去参加的大小比赛,如果你白目一点找个裁判问他:
: : "裁判,中华民国象棋规则有几条?"
: : 你猜会不会有人答不出来?
: 倒过来问是不是知道棋规有几条就是好裁判?或是乾脆知道棋规有几个字不是更强,
: 这似乎把枝节当主轴了.
你的思考上有严重的缺陷,这个学校有教过吧?
男人是人,可是人不一定是男人.
知道棋规有几条不一定是好裁判,但是好裁判一定要知道规则有几条,
这是他最基本要知道的常识,不知道这个他凭什麽当裁判?
声望?人脉?关系?
当裁判最重要的是学养和素养.你确定你弄懂了吗?
: 我认为裁判的条件除了棋力高强,对於台湾棋规内容以及精神熟悉外,更要有多年的
: 赛场执法经验,才能服众.
: 光看几本棋例就要上阵仲裁纠纷,绝非易事.
你又说反了,
你讲的那种是裁判长,一个裁判长一定要有多年的执法经验才能从一般的裁判当上裁判长,
因为裁判长关系到最终的判决,也才谈得上服众.
当裁判不需要多年的经验,因为每个裁判都有刚开始当裁判的时候,
当裁判也不需要服众,选手不服裁判会请裁判长过来,
因为最终有裁判长负责最後的裁决,这是赛场常识.
反过来说,一个裁判其该有专业知识是一定必须的,因为这可以对他的裁决有正面的帮助,
对一个裁判的裁判任务而言对他有帮助的是他的专业知识,
而不是也不应该是他的德高望重据以服众,
我们是在比赛,不是在办桌请客;
我们比赛是讲规定的又不是讲义气;
而且你想错了一点,那些会受人信赖的裁判长,
正是因为他们具有充分的专业知识选手才会信赖他的判决,
而不是因为他当比较多次裁判人家才信服他的.
如果今天一个执法多年的裁判长他缺乏应有的专业素养,
即使他当裁判的经验丰富德高望重,试问你还会信任他的判决吗?
所以说你连因果关系都弄反了.
: : 这就是为什麽有时我们讨论棋例时要引申参考中国大陆的判例,
: : 因为他们这方面的理论比较完整.
: : 虽然规定不一定完全相同,但其理论有参考价值.
: : 就是因为台湾的相关方面根本还没建立起一个系统,一个制度.
: 大陆棋规和台湾棋规内容南辕北辙,拿台湾棋例用大陆棋规解释
: 不免牛头不对马嘴,就像在台湾开车闯红灯,还要拿大陆法律来参
: 考?有点令人错愕,台湾哪一场比赛有用过大陆棋规的?
这只是供参考比较而已,我们国家本来有许多东西就是从外面学习回来的,
就好像一般通用会计原则,
尽管我国和美国规定有部分不同,但我们看会计书籍时还是会常提到:
"美国方面相关规定如何如何."因为他们比较专业,研究比较深.
难道写那些会计书籍的人不是我国学者吗?他们是.
那我国的规定不是和美国不同吗?他们为什麽要这麽做?
就好像法律,尽管我国法律和外国不同,
但在研究时我们也往往会参照外国法律相关规定,这也是一样的.
他山之石,可以攻错,何况有时人家在这方面下的功夫确实比较深,有参考的价值,
并不是只有完全一样的东西或者是一定要我们正在使用中的东西才能拿来讨论的,
即使是完全相反的论点,它也有参考和启发的价值.
所以说你的观念太狭隘了.
: 大陆棋规前後矛盾,复杂难解,自打嘴巴的例子不胜枚举,又有什麽值得推崇的?
: 令人不解?
: 常常看到大陆比赛的棋例不要说高段棋手难以判断有否犯规,连裁判也对棋例
: 众说纷纭.在棋刊上打笔战也屡见不鲜.
: 连本来不会赢的残局也因为荒谬的棋规也能取胜...
: 如果连专研多年的象棋专家对大陆棋规都难以理解,在一般象棋爱好者对弈中,
: 又要如何去遵守这样的棋规呢?你确定你弄懂了吗?
你所知道的大陆规则当中,哪一些规则前後矛盾,自打嘴巴,难以理解?
请举例说明,用想像的令人感觉言过其辞.
甚至,如果是您个人的疑惑,我也可以在个人能力范围内提供你参考,
当然我也不是专家,所以只说提供你参考.
中国大陆因为采用职业制度,规则复杂有其时空背景的需要,
不是你一个人说它不好它就不好了.规则是人订的,当然会有缺失,
就好像法律,会越改越好,但不可能一次就修到好.
所以中国大陆有87年规则,有99年规则;
而即使是亚象联的比赛规则,不也前後修了好几次?
在中国大陆,即使是裁判员,也要参加定期的规则研习,
在会中也会就有争议的规则进行讨论,而非在棋刊上打笔战,
换言之,在棋刊上打笔战的,只是一般的爱好者或选手,而非裁判员.
而且就算在笔战了,有笔战才有激荡,有激荡才有进步,
至少人家现在还在进步中,而国内呢?你看过有人讨论过相关方面领域的事吗?
此外,学术研究上引用其它领域的相关规定作为研究参考是常有的事,
就好比国父研究三民主义的同时也会参照社会主义在该方面的理论,
这是纯研究探讨的性质,无所谓推崇或鄙弃,
所以你问我有什麽好推崇的?我只能告诉你,
从问我推崇这句话就看出你的想法实在还是太狭隘了.
: : 就连所谓的中华民国象棋规则,说穿了也只是沿用亚象联的象棋规则而已.
: : 而且讲得难听一点,国内的比赛遇到胜和棋例限三或四十步,自然限着等等类似情况,
: : 甚至其他一些大小棋例时,真的有完全依照中华民国象棋规则及亚象联的规则执行吗?
: : 所以真的一旦没看到对方自杀,被判负了,
: : 你只能怪对方没事干嘛自杀然後再怪自己为什麽该看的没看到吧.
: 如果你熟悉台湾棋规,提出来裁判大都依法处理.至少我遇过的裁判都是蛮明理的.
: 如果不熟悉也不提出,自然也是放弃自己的权益,这跟法律是一样的,怪不得人.
这里我们讲的是已经提出的情况,请你先看清楚.
至於提出来後裁判如何如何,我并不想多说.
只能说这里大家都是有参加过比赛的,大家都心知肚明,
裁判如何如何,不是你我三言两语就能够左右他们的想法的.
或许真的你的遭遇都和人家比较不同?我是不知道,
我只能说,如果我的说法失之偏颇,
看文章的人自己知道我说错了,那他就不会受我的影响,
反过来说,如果我说的确实有过这方面的情形,那也不是你三言两语,
以一句你自己遇过的情况如何如何就能够代表全部了,
大家自己都比赛过,大家都自己会判断是非的,不是吗?
: : 马仲威国手说得好:"在台湾是主办单位最大."^^
: 引用马国手这句话作为结语有点奇怪,因为不知道马国手讲这句话的时空背景,以及
: 他讲这句话的动机以及要解释什麽? 断章取义非智者所为之事.
难道你要我把马国手说这句话的场合时空背景全部都写出来吗?
其实我都还记得一清二楚,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看马国手的比赛,
但是我没有必要因为你一个人想知道就去花时间打那个字,
打字也是要花精神的.有兴趣的话你可以自己去问马国手,或者来问我都可以.
用嘴巴说比较省力.而在你了解事情来龙去脉之前,
就提出质疑,我想断章舍义也同样非智者所为吧?
: 台湾棋赛虽多,热心提倡棋运,举办的单位也不少,不过就我所知,目前在台湾的棋赛,
: 用的都是台湾棋规.
: 从未出现过[阿共仔]的棋规.这是可以肯定的.
这句话.....其实是废话.
国内向来都是采用亚象联棋规,不可能用大陆棋规.
也没什麽台湾棋规,台湾什麽时候自己订过棋规了?
其实我在引申中国大陆棋规时就有设想到可能会有人以这点作质疑,
在讨论一个规则的时候,提到大陆规则作为参考时,
我後文一定会紧跟"而在我国是如何如何..."以免读者误解我们是以大陆
棋规解释棋例,我在网路上打字每一字每一句都是斟酌过的,
虽然不尽完美,但我想我前文内作的提示及必要的澄清都已经很足够了,
可是如果有心人士硬要故意装作他看不懂,硬要曲解其意,那就非我始料所能及了,
就一个学术研究的观点而言,
无论任何领域,在研究时会参照其它家的看法是所在多有之事,
尤其是当人家在这方面确实有可取之处,或在这方面下的苦功确实比我们多的时候.
例如供给面经济学派,他们在发展自己的理论的时候,也会去参照古典学派,
德国历史学派,重农学派,重商学派,凯因斯学派等等;
去彼之短,取彼之长,这是很常见的事情.
如果硬要就这一点上,加以扭曲,以否定别人来肯定自己,实在是没有必要.
再怎麽否定人家,人家这一方面确实下的功夫比较多,有他们的见地,
有他们的专业,以三言两语否定他人以显示我们自己好像很厉害,
我觉得这实在没什麽意义,这方面我国目前作的确实没有人家好.
我们提出他家的理论出来,有两层意义,
学习他人的长处,并不代表否定我们自己,
议论他人的短处可以作为我们的警惕,但要言之有物,有凭有据,
而非仅以字句进行文字面的贬抑;所以不是提出来讨论就代表我们推崇它.
何况我们现在学习都还谈不上,只是拿来做参考而已呢.
我们都很爱国,但在讨论研究一个现象的时候,
抱持着--"因为是我们台湾的,所以就是最好的,
你大陆有这麽多缺失,美国有那麽多缺失,所以还是台湾最好"这种想法的话,
这对讨论及研究都没有帮助,
如果你只是怀着满腔热血,建议你去爱国板,应该可以找到许多志同道合的同志.
此外,我想你也没有必要特别另外注册一个帐号来PO这篇文章,
用你本来的帐号就可以了,你不需要作无谓的动作.
1F:→ Liupx:杀了他. 推 140.128.4.19 12/08
2F:→ circular33: (^_^) 推 61.62.95.72 12/08
3F:→ IceMoon:去..... 推 140.116.64.64 12/08
4F:→ aiyu:为什麽连一个棋规问题也会吵成这样??咳... 推140.112.239.235 12/08
5F:→ IceMoon:这其中当然是有原因的^^ 推 140.116.64.64 12/08
6F:→ IceMoon:如果板主觉得这几篇不妥要删..我没意见.^^ 推 140.116.64.64 12/08
7F:→ IceMoon:其实这也不算吵,只是讨论...^^ 推 140.116.64.64 12/08
8F:→ aiyu:ㄝ...许大师...我刚刚才发现...原来您... 推 61.223.88.172 12/09
9F:→ aiyu:的记性那麽好...就连国中的所见所闻...都. 推 61.223.88.172 12/09
10F:→ aiyu:还记得那麽清楚ㄝ...这样算的话...嗯嗯... 推 61.223.88.172 12/09
11F:→ aiyu:那我一定要赶快请您吃饭.让您一辈子都记得 推 61.223.88.172 12/09
12F:→ aiyu:这样子才不枉费我这一辈子啊...!! 推 61.223.88.172 12/09
13F:→ circular33:请我吃 推 61.62.108.133 12/09
14F:→ IceMoon:棋步之外的东西我都还记得住.. 推 140.116.64.64 12/09
15F:→ IceMoon:国中那次,朱老师还给了我母亲一张名片.. 推 140.116.64.64 12/09
16F:→ IceMoon:不过那次比赛的负责人好像是黄锺桂吧.. 推 140.116.64.64 12/09
17F:→ IceMoon:国中嘛,距今也才30年而已,没什麽嘛...== 推 140.116.64.64 12/09
18F:→ circular33:我下棋下了快三十年了 推 61.62.108.133 12/09
19F:→ aiyu:那所以黄锺桂跟朱老师怎麽可以混为一谈呢? 推 61.223.92.141 12/10
20F:→ IceMoon:没有混为一谈,裁判归裁判,负责人归负责人 推 140.116.64.64 12/11
21F:→ IceMoon:规则是裁判们执行的,和大会负责人无关. 推 140.116.64.64 12/11
22F:→ IceMoon:何况我觉得照顾小朋友的规则也没什麽不好 推 140.116.64.64 12/11
23F:→ IceMoon:也显示了裁判们的体贴,你认为呢? 推 140.116.64.64 12/11
※ 编辑: IceMoon 来自: 140.116.64.64 (12/11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