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eMoon (ggg)
看板NCCU_CHESS
标题Re: 再问个棋规
时间Sat Nov 29 01:41:51 2003
※ 引述《yuki99 (..)》之铭言:
: 1.吃子时,可否先把要吃的子拿起来,再移动自己的子???这样有犯规吗
没有,这样是可以的.
所以棋规有规定,当你触碰对方的棋子时,要吃该子,就是因为有人习惯这样吃子.
: 2.假如对手走王见王自杀,我可以直接用帅飞过去吃他的将吗??
: 还是我被判"讹步"判负???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有点讨厌.
理论上一般认为,将帅对面是禁着,走出照面的那一瞬间就输了,
所以一旦你遇到对手走王见王,你可以一边伸手停钟一边告诉他他输了,
不用再多一个吃将的手续.
我询问了一位有考取中国大陆国家裁判考试的前辈,
他的说法是在中国大陆的比赛,出现过这种情形,
即使对方找裁判来,只要说明对方已走成王见王,
裁判也不会有其他意见,不会说你讹步.
不过个人的建议是不要学电脑象棋一样把王飞过去,
象棋规则里将帅毕竟没这个走法,
只规定将帅不能照面,一步一格不出宫,没有说照面就可以飞过去.
如果这样走对方可能真的要告你讹步,不管裁判结果怎麽判,
也徒然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而且台湾毕竟不同於大陆,在判例沿用方面不一定完全相同.
此外裁判的素质其实很难说,有时一些模糊的规定可能都看裁判长临时的想法.
我想当你告诉对方王见王算输时应该不会有人白目到还不认输的,
真的有这种人的话你总可以找裁判来吧:)
多一步吃将的手续也扯出有没发现王见王的问题来,有点讨厌.
有一个案例:1992年全国团体赛,河北阎文清对上海林宏敏,
林走了一步平卒,形成王见王,阎因时限急迫还没发现,上相遮王,
林又走了一回合後阎超时.
以这个案例来看,在大陆王见王还要对手有发现才算输,
当然也有人会认为出现王见王视为禁着,
此时棋证就该终止棋局了.(职业比赛每一盘棋都会有棋证).
不过因为似乎两岸的棋规都没有类似规定,
所以我们这里暂且沿用大陆过去的判例.(法学的判例原则^^)
我在想,假如阎林之战,阎没飞相而走了其他的着法,换林走时,林发现了,
他可以要求判阎负吗?这是个麻烦的问题.因为规则没有规定.
规则没有规定是因为定规则的人没想过这种情况会发生,
就好像规则里没有规定如果有人一开始把马炮位置摆错,
下完赢了才发现时要怎麽办一样,
订规则的人认为应该不可能有人这样,可是就是发生了.
规则也是人订的,一开始可能没办法很完美,
没办法帮选手连一些奇奇怪怪的场合都设想好,
以後规则可能还会改进,但现阶段选手自己最好还是眼睛要放亮点,
该看的自己要看到,因为现阶段一旦没看到,裁判会怎麽判其实很难说.
尤其是在台湾,国内的比赛是很难讲的,
一来比赛不是每盘都有专门的棋证,二来对局多半也没有即时纪录可查,
你说有观众作证,你怎麽知道观众不是对手的啦啦队?
到时对手给你来个矢口否认,你也一样毫无办法.
即使在大陆,选手们为了争取成绩也一样会据理力争的.
这一段说这麽多其实也是为了讨论下面的第三个问题.
: 3.对手走自杀棋.我没有看到,结果我掉钟,我跟裁判说他先自杀了,这样怎麽判??谁输谁赢
你的意思是说你掉钟後才发现吗?
这个问题如我上面提到的,规则没有明订.
连规则订得很繁琐严谨的中国大陆竞赛规则都没相关规定,
就连讨论规则讨论了加起来五百多页的<象棋棋例与待判局面的裁决>
和<象棋棋例探秘>两本书也都没有提到.
那位有中国大陆裁判执照的前辈告诉我,
在大陆比赛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案例,
不过裁判们一般的共识是以有发现为主,
跟上面林宏敏和阎文清的案例一样.
(不过阎林案例是阎又另外走了他着而放弃获胜的权利,
这里超时方尚未走子,可能成为争议的依据,与阎林之战有点差异,这点必须注意.)
不过真的一旦发生,就会跟自己走王见王又自己发现一样,
会引起争议,竞赛员双方为了竞赛成绩着想一定会通知领队向裁判争取,
因为规则确实没有订,
可能最後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国大陆象棋竞赛有常设的仲裁机构),
而在台湾呢?选手可能真的要碰运气了,
理论上判超时负的可能性比较大,
但一切还要看临场的裁判长赛前的宣布和临场的决定,
常参加比赛的朋友都知道,
台湾大小比赛各裁判长的判定之间是有可能存在落差的,
尤其是现在主办单位这麽多系统的时候.
印象中我国中时参观过一个小学生的比赛,
当时该比赛主办及裁判的班底就是现在的文协朱老师等人,
可是当时比赛规则贴出来有一条规定原文照录是:"自杀不算,得重新再来."
所以到底要怎麽说呢?
当然中华民国象棋规则里面有条文明订:先吃对方将帅者为胜.
由这一点似乎可以解释为,要吃到将帅才算输.所以还没吃到将帅就超时要判负.
不过要是这麽简单就好了..许多人对这一条的解释都不一样.
因为也有人认为送帅给人家吃是跟五子棋三三禁,象棋王见王一样的禁手,
认为不用吃将就可以直接判负.
就是因为有争议,才会弄得这麽复杂.
国内每年这麽多比赛,你每个比赛都找裁判长去问,我敢说答案一定会有出入,
有些比赛的裁判长还不是棋界中的人呢.
裁判长是一场比赛中的棋例最终判决者,
你们选手在比赛前都有派代表宣誓服从他的呢:)
这不是很可怕嘛?
恐怕有些当裁判的人根本搞不清楚"先吃对方将帅者为胜"是象棋规则里的第几条吧..
如果身为比赛的裁判连中华民国象棋规则有几条都不知道,
当选手的会不会很担心?选手可以不知道,但当裁判的理当要知道.
可是现在你们去参加的大小比赛,如果你白目一点找个裁判问他:
"裁判,中华民国象棋规则有几条?"
你猜会不会有人答不出来?
这就是为什麽有时我们讨论棋例时要引申参考中国大陆的判例,
因为他们这方面的理论比较完整.
虽然规定不一定完全相同,但其理论有参考价值.
就是因为台湾的相关方面根本还没建立起一个系统,一个制度.
就连所谓的中华民国象棋规则,说穿了也只是沿用亚象联的象棋规则而已.
而且讲得难听一点,国内的比赛遇到胜和棋例限三或四十步,自然限着等等类似情况,
甚至其他一些大小棋例时,真的有完全依照中华民国象棋规则及亚象联的规则执行吗?
所以真的一旦没看到对方自杀,被判负了,
你只能怪对方没事干嘛自杀然後再怪自己为什麽该看的没看到吧.
马仲威国手说得好:"在台湾是主办单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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