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zebear (懒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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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比赛]中华民国大专院校97学年度桥艺锦标赛竞赛规程(草案陈核中)
时间Mon Aug 18 16:06:26 2008
一、宗 旨:
为提高全国大专院校桥艺水准,提倡桥艺运动风气,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加强校际间同学情感交流,特举办本比赛。
二、指导单位:教育部。
三、主办单位:中华民国大专院校体育总会。
四、承办委员会:中华民国大专院校体育总会桥艺委员会。
五、承办学校:国立中山大学
六、协办单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体育会桥艺委员会、高雄市桥艺中心
七、比赛日期:中华民国97年10月10日(星期五)至10月12日(星期日)共三天。
八、比赛地点:国立中山大学。(以下简称赛场)
九、参加单位:凡中华民国大专院校体育总会会员学校均可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十、参加资格:参加比赛之运动员,
以各校日间、进修学士班(夜间部)或研究所,
九十七学年度第一学期注册在学之正式学生(教育部颁布之正式学制者)为限。
(不含选读生、旁听生、补习生、空中补校、进修补校各种短期训练班学生)。
十一、比赛方式:
四人队制赛,每校不限队数,不得跨校组队。
十二、报名方法:
(一)日 期:97年9月17至9月26日(邮寄以邮戳为凭),报名方式采通讯或e-mail报名。
(二)地 点:国立中山大学应数所林良靖先生
地 址:高雄市(80424)鼓山区莲海路70号
电 话:0958-873641
传 真:07-5253809
E-mail:
[email protected]
(三)人 数:每队可报领队、队长 1 人、出赛队员 4至6 人为限。
(四)手 续:按大会所寄发之报名表填写,
加盖体育室(体育组)戳章(邮寄及传真报名者)
以挂号邮寄、传真或e-mail报名,队员於报名时均需缴验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凡报名後拟更改队员名单时,须於抽签前提出,并加盖体育室(体育组)戳章。
(五)竞赛代办费:每队缴交新台币壹仟元整。每队另缴保证金壹仟元整,
参与全程比赛後,於比赛结束时退还。
(六)保 险:凡报名选手、大会工作人员及裁判,皆由大会统一投保。
个人资料仅用於投保,大会将严加保密,如不愿填妥个人资料,大会将无法加保。
(七)住宿及交通:由各参赛学校自理,大会将提供优惠特约饭店之资讯。
十三、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采用中华民国1997年版桥规及
中华民国桥艺协会所颁订之复式合约桥艺竞赛辅助规则。
(二)比赛制度:视参加队数安排赛程,初赛分组循环或瑞士制,并进行决赛。
十四、报到时间:
97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2:30至13:00。
十五、比赛抽签:
(一)日期及地点:
1.97年10月10日(星期五)13时於赛场举行(不另行通知)。
2.逾时未到者,由大会代抽,不得异议。
3.队号抽签完成後即不得更换赛员。
十六、领队会议:
(一) 订於97年10月10日(星期五)13时於赛场举行。
(二) 参加会议者,如非领队本人或持有授权代理委托书之教练,
则不得提出各相关问题之异议。在会议中,每单位只限一人有发言权与表决权。
(三) 如对参赛者资格发现疑问时,可在会议中提出,交由承办学校处理。
(四) 各队比赛服装颜色之确认、检查与协调。
(五) 领队会议无权作有违「竞赛规程」之决议,否则其决议视同无效。
十七、竞赛规定事项:
(一) 开幕典礼:97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00於赛场举行,
请各参赛单位穿着整齐运动服装准时参加。
(二) 闭幕典礼:97年10月12日(星期日)下午16:30於赛场举行。
(三) 各队至少要有4人出席闭幕典礼,否则没收保证金。
(四) 各单位请於97年10月10日(星期五)13:00以前将校旗两面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以便布置会场(旗杆由承办学校准备)。
(五) 参赛队员请於赛前自行备妥制度卡,且须携带学生证件,方可下场比赛。
(六) 参赛赛员请穿着整齐一致的服装,并且不得着短裤、脱(凉)鞋或奇装异服,
违者不得下场比赛。本次比赛全程禁止吸烟、饮酒,并且禁食槟榔。
(七) 未经报名之人员不得出场比赛。
(八) 运动员应提前10分钟到场,并准时出场参加比赛
(逾时10分钟,由裁判员判定取消比赛,以大会时间为准)。
(九) 运动员均应遵守规则,服从裁判,否则裁判有停止其比赛之权。
(十) 运动员出赛时应携带学生证即可,以备查验,未携带者不准出赛。
如选手证遗失请尽速至服务柜台办理补证手续。
(十一)凡比赛发生非规则或本规程中无明文规定之问题,则由上诉委员会决定之,
其判决为终决。
十八、奖励:
(一) 锦标赛录取优胜团体之原则如下:
报名队数在十八队(含)以上时取优胜前六名;
八至十七队时取四名;五至七队取三名;
三至四队取二名;二队取一名。
并依桥艺协会最新正点办法给予一级红点。另外取副盃赛前三名给予奖励。
(二) 优胜队伍由大会各颁赠奖盃乙座。
十九、罚则:
(一) 各队如有不符规定之赛员出场比赛时,一经查觉即停止该队继续比赛,
所有赛完之成绩不予计算,并函请主管单位议处。
(二) 运动员身份不符事实的证明发生时,其法律责任由所属学校主管负责。
(三) 比赛期间如有选手互殴,侮辱裁判情事发生时,按规定停止该选手出赛外, 并报请有关单位议处。
(四) 有关运动员之资格申诉,由大会裁判委员会处理,
必要时再转由承办单位函请总会转呈教育部查询处理。
(五) 凡经审查资格不符属实者,
即停止该单位参加大专体育总会所举办之该项比赛一年。
二十、申诉:
(一)凡规则有明文规定及有同等意义解释者,以裁判之判决为终决,不得提出异议。
(二)赛员资格之申诉,应於比赛开始前提出,事後提出不予接受,
并以书面由领队或教练签名盖章後,向大会提出,并缴交保证金新台币参仟元整,
申诉成立时保证金退还,否则予以没收。
(三)比赛进行中有不服裁判之判决时,得由其领队或教练以书面向大会提出申诉,
但比赛仍须继续进行,否则以弃权论。
(四)所有相关技术性判定问题之申诉,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诉以大会上诉委员会之判决为终决。
二十一、附则:
(一) 各参加单位一切费用自理。
(二) 本规程经大专体育总会审核报教育部同意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交通查询网址:
http://www.math.nsysu.edu.tw/department/map.html
二十二、叫牌制度
本比赛对於制度的限制,比照世界大学锦标赛的相关规定,
Highly Unusual Method(HUM)、Brown Sticker 皆禁止使用,
相关定义请参考WBF规定:
http://www.worldbridge.org/departments/systems/policy.asp
锦标赛各队请在比赛前一周寄至大会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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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azebear:不能跨校组队,所以豆豆..擦盖.强生.学弟妹们要自立自强喔 08/18 16:08
2F:推 noomyks:关於这个啊 因为是政府办的比赛 08/18 18:52
3F:→ noomyks:所以好像可以跟学校要求要车马费的辅助的样子 = =? 08/18 18:53
4F:→ noomyks:我记得我那时候参加嘉义管乐节学校有辅助一万元车马费… 08/18 18:53
5F:→ noomyks:我想社长可以关心一下这样~ 08/18 18:53
6F:→ noomyks:不过好像似乎要有列在年度预算中的样子@@… 08/18 18:54
7F:推 daphnedaphne:上学期列预算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什麽时候要办大专盃QQ 08/19 01:08
8F:→ daphnedaphne:去问看看幼君老师该怎麽办好了~她好像小叮当!! 08/19 01:08
9F:→ daphnedaphne:我的意思不是说他很胖 是说他可以帮我们解决问题XDD 08/19 01:09
10F:推 justinian90:一个学期开始是十月吧?!我年度计画只写到九月的样子 08/19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