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030 (FEBUR.PHE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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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新闻] BANG!要告三国杀?!
时间Wed May 12 02:28:24 2010
※ [本文转录自 BoardGame 看板]
作者: kuarcis () 看板: BoardGame
标题: [新闻]BANG!要告三国杀?!
时间: Tue May 11 19:03:30 2010
http://games.solidot.org/games/10/05/07/0546256.shtml
"车子是4个轮的,我设计了个2轮的车子,这是抄袭嘛?"
hm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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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7.128.245
1F:推 dranpencil:酷毙了 05/11 19:07
2F:推 zigh:虽然可能告不赢 但我看了还是一个爽快... 05/11 19:08
3F:推 hikaruwu:本来烦闷的心情看了联结突然大爽快XD 05/11 19:10
4F:推 tec001:爽翻天 XD 05/11 19:16
5F:推 eastpopo:觉得会不了了之.... 05/11 19:16
6F:推 x23:怎麽这麽晚告XD 05/11 19:17
7F:推 kuso0516:宣传用 BANG好像要出中文版了 所以趁这个机会宣传一下 05/11 19:23
8F:→ kuso0516:不然中国多的是认为BANG抄袭三国杀的玩家 05/11 19:24
10F:推 robinwillfly:魔戒都可以抄天堂了 BANG抄三国杀过份吗? (逃走) 05/11 19:48
11F:推 iamsychen:不知道DoW会不会告铁老二 05/11 19:54
12F:推 well421:告不告得赢一回事 不过有告有推 XD 05/11 20:24
13F:推 keku:从头到尾没有说要告吧 只是声称而已 05/11 21:25
15F:推 colin90149:现在买版权还来得及喔^_<* 05/11 21:30
16F:推 honlo:我觉得不算抄袭啦,只是比较不要脸罢了 05/11 21:40
17F:→ heyjude0929:应该告不赢 不过给对岸一些警告也好 05/11 21:49
18F:推 I23:告赢了也拿不到钱 告输了还面子难看 告心酸的~"~ 05/11 22:20
19F:→ s910928:有没有人要创一个告人游戏? 打出"贿赂法官/陪审团"卡 05/11 22:29
※ 编辑: kuarcis 来自: 218.167.147.183 (05/11 22:37)
20F:推 kimokimocom:只是一个爽度问题 哈 05/11 22:46
21F:推 allenmr0369:台湾的新天鹅堡公司目前正在接洽《Bang!》的官方中 05/11 23:48
22F:→ allenmr0369:文版事宜,中国玩家很快就能玩到正版的《Bang!》 05/11 23:48
23F:→ allenmr0369:所以天鹅要出BANG了吗? 05/11 23:49
24F:推 nottt:女仆争霸不知道会不会被告 05/11 23:50
25F:推 rolfuson:爽!其实老早就不太爽三国杀很久了 = = 05/12 00:55
26F:→ rolfuson:虽然常说他是一个很好让新手上手的游戏~但我觉得抄袭就是 05/12 00:55
27F:→ rolfuson:抄袭~原创者都说喜爱 BANG 的机制...然後包装改变是有差 05/12 00:56
28F:→ rolfuson:喔?用四个轮子和两个轮子做比喻本来就很奇怪...三国杀与 05/12 00:56
29F:→ rolfuson:BANG 做比较好比车子的外壳不一样而已... 05/12 00:57
30F:→ rolfuson:桌游贵的地方除了图片精美或配件多之外~另外就是游戏机 05/12 00:57
31F:→ rolfuson:制好~不然矮人矿坑也可以自制啊~印制成本很低~但是还是 05/12 00:58
32F:→ rolfuson:百块~他就是有它的价值在~结果现在换汤不换药...其实把 05/12 00:58
33F:→ rolfuson:整个机制挪用过来就已经不对了... 05/12 00:59
34F:推 kimokimocom:根本不是两轮四轮的差别 是NIKE跟NIKI的差别吧 05/12 01:01
35F:→ kimokimocom:东西根本一模一样 连能力卡的张数都一样? 05/12 01:02
36F:推 rolfuson:不管 BANG 那方有没有告或是告不告的赢~我诚心诚意地希望 05/12 01:03
37F:→ rolfuson:BANG 那方能胜诉 05/12 01:03
38F:推 heyjude0929:对那种明明就是抄袭还应说自己是原创的游戏很反感 05/12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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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来,反覆思考一件事直到逻辑完美,果然才是真正研究。
试误法、模仿法、抄写法最後一直在我的生活发生。
以前的念书观念,即使在现在仍然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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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45.224
39F:→ pig030:是不是!BANG!的作者早该冲一发了! 05/12 02:29
40F:推 kst:有请法律系同学分析本案件(误) 05/12 03:00
41F:推 colaw:如果要在大陆打 是要靠实力的 05/12 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