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8305 (阿勋)
看板NCCU_BD
标题[公告] 国立政治大学国际标准舞社组织章程附法(100.06.07)
时间Thu Jun 30 12:18:44 2011
国立政治大学国际标准舞社组织章程附法 100.06.07 992期末大会修订
第一章 干事会组织办法
第一条 干事会各股的职掌如下:
i. 社长:对内总理社务,对外代表本社。
ii. 副社长:辅佐社长,於社长不在时代行其职务
iii. 总务股:总理社上财务运作。
iv. 教学股:职掌初级班之教学、负责中级班之团练。
v. 公关股:职掌对外校的联络及对外活动之接洽。
vi. 文书股:职掌档案之整理纪录及行事历、通讯录之制作。
vii. 美宣股:职掌宣传品之制作,宣传用品之管理。
viii. 器管股:职掌舞衣保管、清洗及其余本社器材之管理与维护。
ix. 网管股:职掌本社网路空间之管理与维护。
第二条 以上各股,社长视实际情况酌予增减之。社长并得视需要设置专案组织以处理
社务。
第三条 本办法於组织章程通过时,一并通过并施行之。
第二章 监察委员会组织办法
第一条 监委会置委员五人,由入社一年以上且曾任干事会之干部中选举出,但不得同
时为现任干事会之成员。
第二条 监委任期为一学期,得连选连任一次。
第三条 监委会第一次会议由当选票数最高者召集,最迟应於开学一周内召开,干事会
干部应列席报告本学期之活动计划与预算。
第四条 监委会采委员制,置主席一人,由委员互选产生,对外代表监委会,并负责会
议召集与主持。
第五条 监委会开会额数订为二分之一,表决额数为多数决。
第六条 本办法於组织章程通过时,一并通过并施行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5.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