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BL (政大联盟)
看板NCCU_BA
标题[公告] 第十届CUBL比赛规章
时间Tue Sep 8 00:19:07 2015
2015第十届CUBL比赛规章
政大男子篮球联盟比赛规章(2015/09/08更新)
一、参赛资格:
1. 参赛球队以系或是所为单位,有大学部之研究所学生并入大学部系队,
无大学部之研究所学生以所为单位。
2.
参赛队伍需缴交7000元报名费以及1000元保证金共8000元,
保证金将於赛季结束後退还。
3.
参赛队伍需强制支援联盟一名裁判及一名记录台人员
(有兴趣者欢迎加入支援行列),
在例行赛中,各系须至少支援裁判组6场、纪录组8场以上
(裁判组实习、新生盃及校外比赛每场以半场计算,纪录台实习及校外每场
以半场计算)。
若未达到例行赛支援标准,将予以拔除参赛资格。
是否达到支援标准将由裁判组及记录组认定,
未达到支援标准之球队将被没收保证金1000元,且无法参与下届联盟。
4. 球员必须为本校大学部或研究所(不含在职生)学生,且为在学状况。
5. 转系生及双修生可以选择原系队或者转/双修之系队其一参加,
惟选定後,该届赛事不得更改之,且须在缴交的球员名单中注明。
6. 辅系生不得参加非本系之球队。
7. 研究生则依据下列规则,选择欲加入之球队,
惟选定後於本届赛事期间内不得再进行变更。
a.大学曾於政大就读者,可选择原系队或加入其就读之研究所。
b.就读之研究所若没有球队,可选择加入与就读之研究所同一学院的系(或所)队。
c.特殊情形经申请後由联盟开会决议。
二、赛制:
[例行赛]
1. 分成A、B二组进行分组循环赛,各取战绩前八名进入季後赛。
(分组方式为:
上届前八强队伍各分四队至A、B二组後,其余队伍以抽签方式决定组别)
2. 每队一星期进行一到二场比赛。
3. 球队在各组比赛名次,依据其胜负场数,以胜率计算,弃权则以败战计算。
4. 若两队胜率相同,则以该两队之对战胜负判定名次。
5. 若三队(或以上)胜率相同,以其对战组合之胜负判定名次,
若仍分不出名次则以对战得失分判定之。
[季後赛]
1. 依据例行赛战绩,
以A1vsB8、A2vsB7(其余类推)的方式决定季後赛之对战组合,
先获得两胜的队伍晋级下一轮。
2. A1vsB8、A3vsB6、A5vsB4、A7vsB2安排於签表的左半边,
其余队战组合则位於右半边。
3.
季後赛之比赛场地:六期球场、体育馆、外借之体育馆。
三、球赛纪录:
1. 每场比赛时由联盟官方纪录台负责填写纪录纸及计时工作;
各系派代表纪录该系球员个人攻守数据。
2. 赛後,胜者将发给红色纪录单,败者将发给黄色纪录单;
各系需交回该场赛事之攻守数据表给联盟官方纪录台人员。
若当场比赛无代表交回攻守数据表,该系当天将不予以更新数据於官方网站。
3. 赛後二位裁判和记录员将签名以示负责。
四、比赛规则:
1. 比赛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中午的1200-1400、星期一1000-1200、星期五1800-1900,
地点为六期球场、体育馆、外借之体育馆。
2. 联盟赛务组将依据各队缴交之出赛时间安排赛程,
除系上四个年级中有两个年级之必修调动上课时间而与出赛时段撞期,
否则不得请求更改比赛时间;
必修课上课时间异动须提出由系办公室秘书或助教、
或者教务处课务组认证过之证明文件。
3.
本届例行赛可延赛次数为1次;季後赛可延赛次数重新计算1次。
上届支援人力未达联盟标准者,取消本届赛事之延赛权利。
4.
申请延赛不需提供理由,惟须於欲延场次开打前两周告知联盟,
例如:A队欲将10/25的赛事延期,则须於10/10 23:59:59之前提出,
超过时间即不受理。
欲申请延赛之队伍,请队长於规定时间内完成下列动作,否则联盟不受理延赛之申请:
(1)於PTT联盟版上PO文,PO文内容:
A.申请延赛的球队
B.延赛场次的开打时间与对手
(2)补赛时间得与对手先行协调,并於延赛申请文中注明,
若延赛申请文中未注明补赛时间,则补赛时间由联盟安排。
5. 若赛前天候条件不佳,则由赛务长於赛事进行前两小时决定是否举行比赛;
若遇比赛中途下雨,由当场裁判裁定是否继续比赛,
若经判定无法继续比赛,则由裁判宣布停码表时间,另择期继续比赛。
6. 各队须於开赛前十分钟缴交该场比赛十二名上场球员名单,以便纪录台作业,
所有球员必须为联盟登录球员,缴交後不得变更。
且不得因任何理由更改球员背号。
7. 上场球员资格如与缴交之球员名单或每场比赛之登录名单不符,
经检举并查证属实,即刻起该球队失去比赛资格,
且剩余赛事及已进行过之赛事均以败战纪录。此外,该球队下一届不得参赛。
8.
各队应备妥深浅双色球衣。主队着浅色球衣,客队着深色球衣。
比赛时各队请着颜色款式统一之球衣裤,
未着颜色款式统一之球衣裤者不得上场,且球衣裤号码必须相符。
9. 开赛分为四节,至第三节互换进攻球篮。
10.每节各10分钟,延长赛一次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5分钟。
比赛进行中犯规、违例不停表;各节最後30秒和最後一节、延长赛的最後2分钟停表。
11.各队应於赛前办妥一切出赛事宜,比赛时间开始逾15分钟未到者,该场比赛以弃权论。
若两队在15分钟内皆未到场,则两队皆视为弃权。
12.争球情况为轮替球权。
13.比赛最後以得分高者为胜队。
14.前场次比赛完,主办单位有权要求随即进行下一场比赛,请各队确实注意。
15.团队犯规每节分开计算,第五犯时进入加罚状态。
延长赛累计第四节之团队犯规次数。
16.选手换人及要求暂停方式:
暂停及换人皆需由场下的队职员向纪录台请求,不得由场上的球员向裁判请求。
[换人]
A.比赛当中不限换人次数,但须向纪录台提出换人要求,经裁判同意後,方可换人。
B.在双方死球时皆可换人。
[暂停]
A.每队上半场允许请求两次暂停、下半场允许请求三次暂停,
每一延长赛可请求一次暂停。
上半场未使用的暂停次数不得移至下半时或延长赛使用。
B.球队在掌握球权的情况下,遇到死球状态时,方可要求暂停。
C.暂停时间为30秒。
*在最後一次或仅只一次罚球,球置於主罚球员可处理球的位置之後,
球队请求暂停或替补,需待该次罚球中篮後,方可暂停或替补。
*若罚球後有伴随中线界外球的罚则,无论罚球是否成功,则两队均可暂停或替补。
*在第四节或每一节延长赛的最後两分钟,被赋予发後场界外球的球队请求暂停,
暂停後应在纪录台对面发球队前场的发球线执行发界外球。
17.比赛中若有球员受伤,应让该球员至场外休息,并派另一名球员立即替代上场,
不得因受伤人员延误比赛。
18.联盟不提供比赛双方赛前练球场地及时间。非当场比赛之球队,不得进入球场。
19.比赛已结束之球队,应迅速离开球场,不得藉故停留场内。
20.
其余规则以2014年FIBA篮球规则为准。
五、奖惩与申诉:
1. 冠军、亚军、季军分别颁发奖盃一座。
例行赛个人数据之冠军分别颁发奖盃一座,包含:
得分王、篮板王、抄截王、火锅王、助攻王,
惟个人出赛场次须达例行赛中8场以上。
2. 若球员单场被吹判两支违反运动道德或技术犯规,
或违反运动道德、技术犯规各一支,则处罚禁赛一场(下一场比赛),
且该场比赛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
3. 如有发生斗殴事件,或被宣判为夺权犯规,
禁赛场次由裁判组召集技术委员会决议之。
4. 若出现比赛进行中恶意退赛之情况,该球队扣除保证金全额。
累积达二次者,该球队失去比赛资格,剩余赛事及已进行过之赛事均以败战纪录。
此外,该球队下一届不得参赛。
5. 在会影响比赛结果的前提下,仅下列两种情况,
球队得依据国际篮球规则附录C中的抗议程序,提出抗议:
(1)最後一节或延长赛,接近终场前的投篮,球是否在比赛时间内离开投篮者的手
(2)承上,若球是在比赛时间内离开投篮者的手,且中篮,而该得分为2分还是3分
6. 抗议程序如下:
(1)比赛结束後,该场的裁判长签名前,
欲提出抗议球队的队长应通知该场的裁判长对比赛结果提出抗议,
并在记录纸上的「抗议球队队长签名」栏上签名。
(2)
抗议球队需於三天内(含例假日)检附比赛影带、保证金500元,
连同抗议书:於A4纸张上载明XX系抗议 XXX年XX月XX日 於 六期/体育馆
进行之XX系VSXX系比赛结果,最後附上队长签名)缴交给联盟裁判组。
(3)裁判组将於三日内(含例假日)决定是否受理抗议,
一旦受理,将归还抗议球队缴交之保证金。
(4)其他抗议程序之相关规定依据国际篮球规则附录C办理。
六、注意事项:
1. 请各系遵守联盟各项规定,联盟将会严格执行每一个项目。
2. 联盟保留修改章程的权利。
3.
球队登录名单於报名时一并缴交;
除上学期期中有一次更改机会外,其余时间不得变更。
季後赛队伍於季後赛开打前可重新缴交登录名单。
2015 CUBL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0.165.3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CCU_BA/M.1441642749.A.B9D.html
※ 编辑: CUBL (118.160.165.34), 09/08/2015 00:19:55
※ 编辑: CUBL (118.160.165.34), 09/08/2015 00:21:11
※ 编辑: CUBL (118.160.165.34), 09/08/2015 00:22:34
1F:推 jimmytsao: 推 09/12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