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eenseven (我不小心删了好友)
看板NCCU_AT_VB
标题大会盃--球员须知(很多~但还是看一下吧^^|||)
时间Tue Apr 20 00:09:04 2004
真的太多了...我把我觉得重要的部分上色
其他部分大家有时间还是看一下唷~~
1. 比赛日期:中华民国93年4月24、25日(报到处:台大正门)
2. 比赛地点:台湾大学新体育馆(综合体育馆)、旧体育馆、篮球场、排球场、
垒球场、棒球场、操场、美堤球场。
3. 比赛用球:Spalding、MIKASA、Easton (Eas-200)、Victor、Nittaku比赛用球
4. 参赛资格:
凡大专院校会计系在学学生均可参加。一人同项比赛限报一队,不同比赛不限。
未携带球员证及大会所承认之证件(见各球类规则)者,不得上场。
5. 比赛制度:
参照各球类规则及赛程表。
6. 体育保送生:
参照各球类规则办理。若有违反此规定者,经查属实取消该球队所有赛程。
7. 比赛时间:
比赛队伍应於
比赛前15分钟到达指定比赛场地等候,
并
填写比赛球员名单予记录台,若比赛队伍在
比赛开始後10分钟内未到达,
该场比赛以弃权论。(时间以该场比赛记录台为准)
8. 检录流程:
双方资格审验,应於裁判宣告(比赛开始)前提出并完成;
若於比赛开始後提出,概不受理。
裁判宣告(比赛开始)前,准予教练、队长、领队更正球员出场名单,
比赛进行中概不受理。
9. 裁判判决:
若对裁判之判决有疑问者应於
当场提出,
并由领队、教练或队长一人向裁判提出,其他人员或於赛後提出概不受理。
球员应服从裁判之判决,若不服从裁判判决者,则取消该球员资格。
10. 违规:
比赛中若有球员或球队有违运动精神者(如打架滋事、对裁判或对方球员口出秽言。
故意冲撞其他球员…等)经查属实,由大会判定取消球员或球队出赛资格。
该场比赛分数,参照各球类规则办理
11. 雨天备案:
由本大会视天候状况宣布进行雨备赛程与否,赛程部分参照雨备赛程规定。
12. 开(闭)幕式:
开幕式於4/24早上七点三十分於台湾大学操场举行,请各校务必派代表参加。
闭幕式於4/25全部赛程结束後,随即於台湾大学操场举行,并颁发奖项。
13. 保证金:
若一学校报名之全部队伍皆在第一天被淘汰,可在第一天至服务处领回保证金。
其他学校则一律於闭幕式结束後,统一领回保证金。
此外,於三取一之预赛赛程中,若有一队对另两队皆弃权者,
则大会将被没收之保证金半数给予另两队中被淘汰之一方,领取时间同上。
14. 奖励方式:
篮球、排球、垒球、羽球皆颁予冠、亚、季军奖盃各一座并颁予殿军锦旗一面;
桌球颁予冠、亚、季军奖盃各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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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5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