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eenseven (不小心好友被全删了...)
看板NCCU_AT
标题Re: 关於系费是否退费
时间Wed Oct 20 01:36:38 2004
※ 引述《tienfei (I would care you .)》之铭言:
: 对於系费收取的金额ꄊ: 我个人意见也是偏向少收系费
: 监委主席之提议,为了避免麻烦,希望迳由监委会同意即可
: 此点本人不予苟同,理由如下:
: 1.监委会乃会员大会下属之委员会,其权力乃源自於会员大会之授权
: 系费收取金额乃经期初大会通过,会员大会下属之委员会岂有权力予以否定
: (请参照章程第31条监委会职权,章程并未赋予否定期初大会决议之权力)
: 否则会计系系学会(非狭指干事会)之一切事宜,皆由监委会决定之即可
: 如此一来也不必大费周章召开会员大会了。
谢谢学姊的意见 监委会的权限我明白 在我的文中有提及
然而我也提到 退费是"皆大欢喜"的事
会被否决掉的机率微乎其微(诚如学姐所说 也偏向少收系费)
会提议由监委会代系胞做决定 是希望节省繁复的流程 可以让大家提前拿到退费
同时也更刺激系胞们交系费
(就我所知 有系胞还声称系费照原金额就不交 降低金额的话就交)
所以并不是"ㄧ切事宜"皆由监委会决定即可
经过权量轻重提出这样的意见 并非监委会想逾矩 也不是否定会员大会所作之决议
而是在法理之中考量人情 希望可以做让细胞最满意的安排
: 2.系费收取金额亦经监委会於会员大会前审核
: 在通过金额後才因为会员反应收取较往年高之系费才予以减收
希望能澄清一点 监委会并不是因为"会员反应收取较往年高之系费"才予以减收
如果今年的北会盃仍照常举行 现在绝不有退费这项提议
北会盃是否举办 并非在监委会召开当时就已经确定
希望学姊明白原委再追究干事会及监委会的责任
如同我前面文章所提 监委会在支出预算上 已尽力做有效的控制
如果学姐对干事会提出的预算及监委会通过的预算有任何疑问
真的诚挚希望学姐能出席期初期末大会
: 干事会以及监委会是否有失职,才造成目前众多争议及不便?
: 建议方法:
: 参照系学会章程第九条:
: 遇本会会员十分之一以上连署请求召集时,由系代表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 於临时会员大会上,提案讨论系费减收之事宜。
谢谢学姐提出的建议
针对这点我提出个人的小小偏见
向本会会员请求连署 再由系代表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确实符合规范达到公正性
但是要怎麽决定要采用这个建议呢?? 由谁发起呢?? 於是讨论了一段时间
发起之後 连署又一段时间 系代召开临时大会借教室发公告又是一段时间
ㄧ段时间ㄧ段时间过去 差不多就期末大会了
再者 由本学期期初大会出席情形
我偏激的推断 恐怕参与临时会员大会的也是少数人吧
劳师动众的由少数人提前一小段时间决定退费通过
不如就等期末大会决议了
这是是我个人偏激的想法 设想效率不彰的情况 不代表监委会立场
: 收取系费攸关全系约500名系胞之权益
: 干事会及监委会在开会时,也请翻翻通讯录上面的系学会章程
: 了解各位学会章程中所赋予的权利及义务
: 我个人也同意监委主席上述一点,如果能够少收系费,何必要先收钱後退费造成不便
: 但是仍必须讲求程序正义,否则会流於私相授受,不为大家接受
: 会计系是个大系,全系约有500位系胞
: 要兼顾每个人的意见不容易,但是最基本的规范仍要遵守
谢谢学姊的提醒 真惭愧 我确实太不尊重基本的规范了
全系约500位系胞 我竟自以为是的以为退费是大多数人的意见
并且以兼顾大多数人的意见为优先 而不希望墨守成规
我会改进自己这种轻浮的态度
但我仍然希望 法理不外乎人情
在不侵犯到系胞权益的情况 有弹性的破例
: 92学年度上学期系代表 会四甲 田蕙纶
最後 还是很谢谢学姊的意见
希望系胞们有任何意见都不吝提出
毕竟没有人是可以设想的面面俱到的
希望大家可以多提出意见 ㄧ起讨论对系胞最好的作法
谢谢!
监委主席 又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