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enfei (I would care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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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关於系费是否退费
时间Wed Oct 20 00:41:42 2004
对於系费收取的金额ꄊ我个人意见也是偏向少收系费
监委主席之提议,为了避免麻烦,希望迳由监委会同意即可
此点本人不予苟同,理由如下:
1.监委会乃会员大会下属之委员会,其权力乃源自於会员大会之授权
系费收取金额乃经期初大会通过,会员大会下属之委员会岂有权力予以否定
(请参照章程第31条监委会职权,章程并未赋予否定期初大会决议之权力)
否则会计系系学会(非狭指干事会)之一切事宜,皆由监委会决定之即可
如此一来也不必大费周章召开会员大会了。
2.系费收取金额亦经监委会於会员大会前审核
在通过金额後才因为会员反应收取较往年高之系费才予以减收
干事会以及监委会是否有失职,才造成目前众多争议及不便?
建议方法:
参照系学会章程第九条:
遇本会会员十分之一以上连署请求召集时,由系代表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於临时会员大会上,提案讨论系费减收之事宜。
收取系费攸关全系约500名系胞之权益
干事会及监委会在开会时,也请翻翻通讯录上面的系学会章程
了解各位学会章程中所赋予的权利及义务
我个人也同意监委主席上述一点,如果能够少收系费,何必要先收钱後退费造成不便
但是仍必须讲求程序正义,否则会流於私相授受,不为大家接受
会计系是个大系,全系约有500位系胞
要兼顾每个人的意见不容易,但是最基本的规范仍要遵守
92学年度上学期系代表 会四甲 田蕙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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