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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公告】第七届学生会交接事务说明
发信站猫空行馆 (Mon Jun 25 23:33:1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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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接事务前言
第八届学生会长选举因未达选举罢免法规定之百分十五门槛,
历经两次选举皆无法产生新任学生会长;第七届学生会干事会仍需
依法将於九十六年六月三十日正式卸任。日前,第七届学生会曾至
学生议会报告财产交接事宜,但经本会慎重查阅相关法规後,特以
本文更正原先於学生议会之口头报告内容。
二、会计长监督本会财务
依据
国立政治大学学生会会计单位组织法,本会会长下设会计
单位,会计单位设置会计长一名,负责掌理本会各单位之会计事务
。依法学生会会计长职掌核编概算、预算、决算之事项;预算内款
项依法流用及保留之处理、设计会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制具及
核签记帐凭证、登记帐册、编送会计报告、各单位会计报告之审核
、登记、汇编、各单位会计事务之指导、监督、财务上增进效能及
减少不经济支出之建议、其他有关期入、期出以及会计等事项。可
知会计长为本校学生自治落实审计权之重要独立单位,并依法享有
任期一年之保障,历届干事会总务部负责财产管理与维护之责,学
生会各部门动用预算书内容款项时,皆需由总务部长签请会长、会
计长同意始得领款,会计长独立行使其职权於干事会、议会、评议
会之外,由学生议会预算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监督之。
三、会计长为法定财务监督人
依据
学生会会计单位组织法第十三条(解职应办交接):
『会计
长解除或移交其职务时,应办理交接,自後任确定接替之日起五日
内交接清楚。原任会计长未完成交接移转职务前,不得离职。』由
於第八届学生会长因故未能产生,造成出缺之问题连带造成新任会
计长无法产生,而会计长之聘任依法须由会长提名经学生议会同意
,其他人提名或增补将於法无据。是故,本会依该法之规定,并参
阅第十四条所应交接之项目:
『印信、文件及其他公有物与其经管
之会计凭证、会计簿籍、会计报告,造表悉数交付新任者;其已编
有目录者,依目录移交,得不另行造表。前项新任会计长应依据移
交表或目录,立即逐项点收清楚。』将原先第六届交接予第七届总
务部门与会计单位分工管理之项目,包含本会邮局财务、办公室、
物品等有值财产,全数交由会计单位管理并维护之,并由第七届干
事会总务部依法编具财产项目,由原任会计长点收保管之,直至下
一届会长产生後重新任命会计长後得进行交接。
四、学生议会动用预算将於法无据
另一方面,原任会计长依法将不再具有同意任何单位款项的权
力,依据
国立政治大学学生会预算法之第十九条 (学生议会概算之
拟定) :
『学生议会之概算由学生议会秘书长拟具,经学生议会议
长签核,迳送会计单位。』学生议会编具单位预算後,仍需依第二
十二条 (总预算之编制与呈送) :
『会计单位将各类期出预算及期
入预算,汇核整理,编成学生会总预算案,加具说明,呈会长於干
事会会议提出。』可知,总预算之通过必须获得学生会长之背书後
,才得以提出,在没有会长的情形下,议会本身无权提出预算案。
原先干事会依据组织章程所赋予之职权,学生议会除将无法取代行
政部门迳自编列行政部门预算外,议会本身也无法提出总预算案。
五、依法下学年不得收取会费
近日同学们所关切且迫在眉睫的会费问题,同样由於第一期间
之总预算书无人有权代替会长提出,无法编具在预算书期入部分,
即使会费收取条例规定会长未选出时得由议长提出,仍违反预算法
之规定,本会为求慎重,援引学生会评议解释文第一号解释之判例
:
『第四届学生会会费之收取,於民国九十二年八月至九月执行,
缴纳期开始日所属期间依本会预算法第八条之规定理应列入本会第
一期间预算(每年的七月一日开始,至同年的九月三十日终了)。但
第四届干事会并未依法将会费之收取列为第一期间预算收入,却在
第一期间执行会费之收取,是为重大之违法行为,因此不论会费收
取金额为多少,在程序上皆不合法。』依据判例可知,学生会於第
一期间总预算书之期入部分注明收取会费之款项内容为收取会费之
必要程序。
六、学生会财务法定交接程序
第七届干事会於上周进行财产清点时,曾派人至第八届学生议
会进行交接事务之报告,会中提及财务清点结果、校内重要会议传
承与学生权益工作进度概要,由於会计长需依会计单位组织法负起
因交代不清而致使学生会损失者,之赔偿责任;而与交代不清有关
系之人员,应连带负责之。交接事务中之财务部份交由学生议会於
法无据,本会为求谨慎,查询相关法规後,将学生会财产交由会计
长依法全权处理、保管之。并建议学生议会成员针对学生议会预算
问题与会费收取问题进行通盘考量,会计长与学生议会应自行商洽
关於学生会办公室与物品财产之使用,本会也将从旁协助相关行政
事宜直至任期结束。
七、致谢结语
感谢同学们一年来的支持,第七届学生会将全力完成各部门剩
余工作,以及所有尚未完成之交接程序,纵使新任的学生会长无法
产生,为维护本校学生自治三权分立的基本价值与法律规范,本届
学生会亦将扞卫权力分立原则,持续落实学生自治、促进校园民主
、争取学生权利、建立校园整体意识。本周将进行校园基地台设置
的线上问卷,欢迎同学们在准备期末考的同时,也能主动关心校园
正悄悄进行的重大公共事务议题,也请各位学生会版的版友们能与
我们一起思考如何提升同学对於学生权益的关心、并创造更多元面
向的服务,作为第七届学生会於任期最後一周仍不停歇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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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法规汇编内容请参阅学生会网站
http://sa.nccu.edu.tw/r1.php
第七届学生会长 陈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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