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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论述】政大学生会倒了吗?(3)
发信站猫空行馆 (Sat Jun 23 18:36:1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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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管法规,自己玩自己的。
就我所知呢,现在有不少人对这个选项跃跃欲试。
它的确是一个很简便的「超级捷径」,也是一个非常有「效率」的方式,
让「学生会」这个组织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存活下来。
而在这一大类中,又可区分为下列两种作法:
1.选择性的尊重法规。
我原本标题是想打「钻法律漏洞」的,但经过旁人提醒,发现这个词下
得太重了,毕竟这是一个很重的指控(但对我来说,其实两者相同。)
所以我就不用这个标题了。
而这个做法,在这两次的选举我们已经看到太多了。
不管他们这麽做的本意,就他们所宣称的是善意或恶意,
但这段时间以来,已经很明显的看到这样做对学生自治所造成的伤害。
那怎样的「选择性尊重」呢?就是挑对自己或对学生会短期存活有利的
法规来尊重,对於整个法规的内涵,与学生自治的精神,没有一个全盘
的了解,想到什麽就做什麽,并且试图从现成的法规中找到依据来为自
己的行为背书,而这个法规可能很清楚的说他可以这麽做,这个时候就
没什麽太大的问题;但有些法规则是很模糊的点出一些方向,所以有些
人就会以这个法规没有说「不可以」这麽做,所以他就这样玩了。最显
着的例子,是这次的「带职参选」争议。
对於这样的行为,说实在话,我们无从规范起,只能依靠个人的良知,
以及团体的力量去做抽象的规范。
不过,当个人已经丧失了良知,因为他自认在这个团体不需要道德楷模
所以他只要符合法律这个最低道德标准就好;或是,当整个团体因为危
机的到来而慌乱仓卒的下决定时,不只是无法规范这样的行为,甚至,
团体本身也很有可能往这个方向走。
2.完全把法规放一边,行动比较重要。
这个方式更简便、更有效率了,反正有人做事比较重要,所以就不用管
什麽法规了,赶快把事情生出来比较重要,否则同学的权益就会在讨论
中消失。
所以,议会被当作干事会来用,自己提总预算自己审、自己派缺去补学
生会长在各级会议的位置、自己把干事会以往办的活动全揽下来,例如
暑假要跑的学生会福利卡(这是我自己暂定的总称,各届有不同的名字)
或开学要办的社团联展,甚至是每年要烧掉三十万以上的演唱会。
只要没有人跳出来指责这样做是违法的;甚至,只要没有人在乎这是违
法的,这届的学生议会将会创下创会以来从来没有过的辉煌纪录,成为
「功能性最强」的学生议会,他不只让学生会因此存活了,更帮政大学
生争取了应有的权利,与额外可以享有的福利。而他们都已经做的那麽
辛苦了,那届的议员会像他们这麽强呢,包下了全学生会该做的事情,
所以就算他们违法也是情有可原,只要大家心造不宣不要去戳破他们就
好,不要去苛责他们了,有人替我们服务最重要。
但这样做是好的吗?
套用某个不愿意具名的学长所用的辞汇,现在学生会其实正在面对的所谓
的「宪政危机」,所以机会很多,诱惑也很多,而这正是因为需要下决定
的事情太多,但可以选择的选项却也很多,哪个是最好的选择,没有人可
以确定,只能挑出「相对较好」的选择。
那什麽是「相对较好」的选择?我虽然也有我自己的答案,但我仍然坚持
那个「最後」的答案,应该是所有的人应该共同去思考的。因此,我只试
图去提供一些思考的方向如下:
1.这个决定是只有影响到现在,还是也会影响到长远的未来?
有人说,「非常时期就该用非常手段」,而此刻正是需要运用许多非常
手段的时期。但是,当你在采用这个手段时,你有思考过,它的影响只
有在这个「非常时期」而已吗?还是,它其实将开创了後人也可以仿傚
的前例,让之後的人可以主张:以前也有人这样,所以我也要这麽做。
2.这个决定是有助於学生会长期运作的吗?
或许某些决定可以让学生会在未来的一年可以发展的很好,但是如果这
个模式继续延伸下去,也就是说,当後来的人也沿用这些决定时,对学
声会的长期运作来讲,是好的吗?
3.
这个决定运作出来的学生会是政大所需要的吗?
政大学生,甚至是整个政大,它需要的是怎样的学生会?这个问题我们
从前都有思考过,并以思考过後的结果去运作学生会,调整学生会的机
能,所以有的人采取类似「学生工会」的运作,有的人采取类似「学生
政府」的运作:有的人自视为学生权益的扞卫与争取者,有的人则将角
色定位在学生与校方之间的「沟通桥梁」。那你所做的决定,是将学生
会定位在哪里?而这个定位是政大所需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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