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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一个思考的新方向
发信站猫空行馆 (Sat Jun 23 16:54:1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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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学生会版上日前的纷纷扰扰,每一位曾参与学生自治、为学生权益
奋斗的人,都一定相当痛心疾首。纳闷着:「为什麽学生自治会变成这样?」
对於学生自治今日纷纷扰扰莫不感到不胜唏嘘!曾几何时,学生会版这个有
限的公共场域,成为大家挞伐笔战的场所而失去原有应该反应更值得批判议
题的功能。学生会选举已然结束,一波波的斗争才正要上场。
身为这场纷争中,几乎每次吵到最後都会被点名的当事人,意雯承认这
次选举中有诸多过失,在此向各位学生会的前辈、同事,及各位政大的同学
致上十二万分的歉意!
请各位热心有经验的版友跟意雯一起,一起静下心来扪心自问:
现在已经不是个人清算斗争的时刻,
而是政大悠久历史的学生自治出现宪政危机的存亡之秋!
的确!战文是厘清责任与纾解情绪的发泄。
的确!抽厘出情绪性语言外的文章组织仍有可取的建设批判。
但是让我们找寻更高的共识,在维护政大学生自治存续以及维护政大学生权
利与福祉的共同目标上,我们能否抿却个人恩怨,抛开个人得失,重新审视
当前的状况。
今天学生会干事会因为未能达到百分之十五的最低投票参与门槛,又因
依当前法规只能补选一次,在动荡之中,学生信心丧失状态下未能产生学生
会干事会会长,造成学生会虽在制度上未倒但实质已然出现运作窒碍难行。
制度的罅隙已然扯裂的正常运作的体制,学生的福祉权益恐将面临荡然
的严峻考验,学生议会,似乎成为当前的救火队。然而学生议会在补选之後
仍只有二十位校代议员,是否真能负担如此巨大的责任仍然是争议不断。
不可否认,由於学生会组织章程的规定,学生会如今的确视同倒会,
这是我们共同面临重大的危机!而且以非意雯或少数人能够力挽狂澜。
经过重新咀嚼热心有经验版友对当前情势写过的一系列文章、请教了诸多前
辈交换心得,再经过个人思考後,提出如下解决的初步方向,旨在大家发挥
集体智慧,共襄倾囊:
1、「是否透过修法设计出会长难产时相关的职权代理非常态制度?
简言之就是学生议会看守干事会内阁的合法化。」
国立政治大学学生会组织章程
第十二条(出缺时之处理):
会长出缺时,由副会长代理。副会长亦出缺时,由干事会推派一名部长代理
会长职权。若任期尚余一半以上,则应於一周内公告办理补选。
此条文并未考虑到正副会长因故未选出时应做何处理,是否可由其它单位
代理?例如台北医学大学曾有学生议会议长代理学生会的例子,这在政大是否
适用?
这因为牵涉到学生组织章程三权分立精神的特殊性暂时性裂解,
恐有立法权霸权,或是行政、立法合一之虞,在无法源依据之下不应贸然
而为,但在当前似乎又有不得不然的窘迫性,一切有赖有经验前辈提出正反
意见,或是交给学生评议委员会做出终局解释,以解决僵局。
2、「是否透过修法下修学生会会长当选门槛或补选限制。」
由於两次选举的投票率都甚高(14.88%、13.1%)但又未达15%法定门槛,是
否可以透过小幅度的下修当选门槛,让学生会长更容易产生?首先,以宪政
体制而言,修改该法止在法律层次,在运作上似乎比较单纯化,而门槛的高
度象徵着「代表性」以及施政「正当性」,这也是非常重要!微幅修改门槛
是否会造成代表性的不足?或是遭受变相因人涉事立法?
其次,「下修门槛比较容易产生干事会会长」的效果与「坚持一定代表性
门槛却无法顺利产出干事会会长」效果之间的权衡分析,也有赖干事会前辈
们给予指导!
第三,补选只有一次的限制当初立法或许并没有考量到当前状况,如果
「下修门槛再加上重新补选机制」,是当前解决的可能选项中能够维持三权
分立,避免立法权扩张常态化,这的确就是值得思索的选项。
3、「透过修法更改整个学生会的组织架构。」
学生会现行的组织架构为近似总统制的三权分立,经过干事会前辈的诠
释之下也是维持这精神为宜,然而此制度是否是现况可实行的?如果窒碍难
行,学生议会应否做进一步的讨论以维持学生自治运作正常化?
但是如真要修法更改整个学生会的组织架构,除了议会讨论之外,亦须
经由政大同学的广泛讨论与凝聚总体意志参与改革。因为这已然达到宪法层
次,恐非简单造法後可以通过「违宪审查」的。
这都有赖前辈们共同提醒此方向对学生自治正反冲击效应!如有必要也将
仰赖评议委员会也应该做出进一步解释与裁判。
4、「维持学生议会的架构直至新一届会长选出。
简言之就是看守内阁消极化。」
在目前三权分立的体制之下,学生议会虽属立法机构,但仍有一定的主体
性,如在第二次临时会之时,有议员提出权利委员会可主动争取政大同学的权
利。故只有学生议会也许亦能发挥部分保障同学的权利,不过这样的意见也需
要更多同学的批评与资讯给予。
「看守内阁消极化」意指干事会非倒会,而是以一年或半年的休会让政大学
生透过这没有干事会的间期反省沈淀,思量学生干事会过往的贡献与付出,日
後相信能够激起大家共同延续与维护学生自治的心意!不过这样是否会造成诸多
学生权益实质破毁?
虽然让干事会休会是现实逼迫,但是「个人意志加总的总体意志不可简单
视为单一有机体」,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得票未达门槛而妄加推论出学生「是希
望倒会」这种符合逻辑但没有说服力的论述!这些都有赖有经验的朋友一起来
讨论!
意雯认为在学生会面临宪政危机的现今,无论学生会是否修改组织章程或
修法降低投票门槛或是补选限制,应该抛弃个人得失。
「谁来担任会长、或是代理会长都可以,
重要的是学生会的存续!!」
意雯现在也只是一个关心学生会的政大学生,并未担任学生会任何职务,
但希望能以自己争议性的个人身份敬邀各位前辈、同学共同抛出更多解决良方,
对以上意见的任何建设性批评都相当欢迎,如果有更好的解决之道更是难能可贵!!
如果能在期末考完择日召开非正式讨论会共襄讨论是再好不过的。
这篇文章只想拨开目前纷纷扰扰, 意雯没有任何预设立场,一切都持开放
讨论的心情,让一切焦点回归解决问题而非制造更多问题!
感谢各位拨冗看完,并请理性提供宝贵意见,谢谢
程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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