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CCUSA
标 题Re: 【公告】关於竞选行为之认定
发信站猫空行馆 (Fri Jun 15 06:07:01 2007)
转信站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smallcatBBS
※ 引述《Even (证明记忆的存在)》之铭言:
> ※ 引述《ec9 (第九届学生会 选举委员会)》之铭言:
> > 竞选行为之定义为:候选人和其竞选团队企图影响他人投票意愿之相关行为。
> > 何为企图影响他人投票意愿?
> 请问於非竞选期间以显明字句请求他人不领/投票,
> 诸如本版第 751 篇文章
> 751 6 06/15
ec9 ◆ 【公告】选委会对违法政大选罢法第十五条之惩处公
> 内文引证信件的:「拜托您不要领会长票」
> 是否属於企图影响他人投票意愿?
> 这麽说好了,投某号候选人很明显地算是一种意愿,
> 投废票/不投票是不是能认定为一种投票意愿?
> 若能认定为其一种意愿的话,如此字句是否可满足「影响他人投票意愿」之定义?
> 以上提问
> 第六届商学院学生议员/资管五 郑煌耀
检视该法条目的,无非是不希望候选人因此行为而获利。
从宽审查,
投废票因具有特定选项,性质和宣传支持某号候选人类似,
但废票一般并无使某些候选人获利之特性(必须视该情况而定)
而不投票则可能使得领先之对手候选人因不到门槛而无法当选,
的确可能是有利益上的考量。
而从严看待,
两者皆是影响投票人之自由意愿之行为,故皆应在选罢法规范内。
而本届选委会采取的立场为後者,我们拿一个比较严格的标准来看待候选人,
无非是希望候选人能够在这标准检视下依然行的正坐的端,期许候选人能够
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尊重法律也尊重选举的公正性!
希望以上有回答到你的问题
第九届学生会 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公告
--
╭ Fr
om: Vanter.dorm6.nccu.edu.tw ◎────────
──╮
└─
─◎ Origin: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
→
KaoriKuraki 推:
他们一直都宽以律己呢。 0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