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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公告】说明
发信站猫空行馆 (Wed Jun 13 11:17:0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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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tleru (AnaLin)》之铭言:
> ※ 引述《unicom (龙的传人)》之铭言:
> > 大家好 我是校代4号参选人吴逢轩
> > 对於有人质疑我带职参选
> > 在此说明如下
> > 我是刚选上议员没错
> > 但带职参选我并非首开先例
> > 去年陈咏同学情形跟我一样
> > 刚选上议员接着参选校代也当选
> > 我也是知道有如此先例才参选
> > 只是有人质疑我的作法
> > 那去年怎麽没人质疑陈咏同学呢?
> > 我希望这件事能对事不对人
> > 如果有人怀疑我的说法
> > 可以查阅去年的选举
> > 谢谢
> > PS 对於这次提到陈咏同学我对他感到抱歉
> > 只是迫於说明不得不提出
> 嗯 你或许不知道 在第三号解释案的时候
> 评委在做出决定时 证人曾说过
> 「之前某某当召委时也是这样辞职的 我按照他的作法 有什麽不对」
> 错就错在 身为一个大学生 身为学生议员
> 所有的行为准则应被选民 甚至所有人以高规格检视
> 请不要推托 认为校园选举没什麽大不了的
> 就因为我们很重视 所以才会有人参选 才会有人去投票 才会有你们这个职位
> 扯远了 我其实要说的是 引用余委员说的两句话
> 「前人犯过的错误 不足以做为你合理化自身错误的藉口」
> 「错了就该改 不能一错再错」
纯针对以上两句话做出个人看法
前面我有PO一篇文章了但是有些人好像只顾着嘘直接end没看懂我在说什麽
基本上我非常同意这两句话
如今到底做错做对的争执点是
"法规没有明显规定"
既然法规没有规定就一直绕着"社会伦理道德"这点打转
不外乎会有人觉得选道德楷模会快一点
至於这位模范先生/小姐当选之後会不会做事,有没有能力做事就留待後人评断
呼呼,有点扯远~
前面我有提到不管这次结果怎麽样
至少不可能议会学生会半个人都没有
那麽希望这届可以好好针对这些众人所谓的"法律漏洞"做出处置
不然明年或是更遥远的将来又出现类似情事
"啊之前某某某也这样啊"
这种话就会冒出来了
我实在不知道当初出现问题的时候为什麽都没有做出一个明确的处置?
感觉就是淡淡的平息了
那麽是否可以认为当届的议会成员默许或是觉得这个确实并不违反任何法律
甚至连道德标准也没有丝毫的违反?
如果是,那请问今天是在吵什麽?
如果不是,那请问当时在职的议员又在干什麽?
我现在看到的乱象起源不是参选人本身的人格到底有没有问题
而是看到疯狂的冷饭热炒然後炒一炒就丢冰箱
明年再拿出来炒
不管参选人还是骂的人都一样
参选人说"有先例"
骂的人说"别人错你不能跟着错"
参选人又说"并没有违反法规"
骂的人又说"但是违反社会伦理道德"
无限回圈
我们从历史学到的教训就是人们并不会从历史学到教训= ="
我实在受不了某些人
有些学长姐提出质疑的同时也有完整的法规解释以及疑虑说明
但是少数几个人我怎麽看就是针对个人的不满
(然而被批判的人本身有所争议我不否认)
我真的很想说
光打嘴炮对事情是不会有帮助的
我也有提问一些问题
有在这个圈子的前辈很详细的回了
有的人呢?
看到跟自己意见相左的就嘘
你嘘我无所谓,你可以不认同我的看法
但是窃以为光就我的提问来说有些还满中肯的...
似乎就直接跳过不理?
就只会说"我觉得应该怎样才对"
好那我问你要如何做才能够达到你说的"应该如何"
请不要跟我说"我不懂啊~不要问我"
OK?
嗯,又离题了
拉回来主题~
麻烦这届的成员一定要好好处理这些问题
就算没有办法全部一次性解决
至少让他排入议程吧...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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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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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ru 推:
我很同意你的说法 但是议会的议事效率...嗯 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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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ru 推:
就像我在某篇推文中说的 可以请各届秘书长或 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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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ru 推:
纪律委员会公布各次开会的议员出席名册 还有流会 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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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ru 推:
的情况... 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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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an 推:
推你一个中肯 :) 0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