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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懒人提问!
发信站猫空行馆 (Fri May 25 22:18:2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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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ntimes (阿ken)》之铭言:
> 我想问一下,现在的学生会长选举出现投票率不足的问题
> 所以即刻造成的影响是要重新选举
> 那重新选举跟第一次选举内容上有什麽具体的差别?
重新选举的意思就是重新登记、宣传、投票,从头到尾办一场新的选举。
> 如果又发生投票率不足的情况,会导致什麽样後果?
> 对於学生会最差的情况又是怎麽样?
> 请大家不吝指导懒惰的路人,囧。
仅附上投票结束当晚所整理的资料如下:
国立政治大学学生会 选举罢免法第十三条 【当选之限制】
会长选举以获最高有效票者为当选,得票数相同时以抽签决定之。会长候选人若同额竞选
时应就同意或不同意两面行之,以同意票数多於不同意票数者当选。惟投票率应超过本会
会员总人数之百分之十五,该选举始为有效。
而今日投票的结果是,没有到达门槛,所以依第二十六条之一 【不足额补选】
会长、校务会议学生代表、议员当选不足应选名额时,应於投票日後七日内公告补选以
补足缺额,补选以一次为限。
从今天起,一直到下周四以前,选委必须po出补选公告。
但问题是,办完这次选举,这届选委必须卸任,而且事实上依第十二条
「学生议员任期一年,任期从每年五月二十日开始至隔年五月十九日结束,连选得连任,
以学院为选举区。」他们早就该卸任了,只是因为延後选举不得不延任。
所以,今天刚通过门槛的七名校代、三名议员必须在这七日内召开预备会议
选出正副议长,并且组成选举委员会,随即开始进行补选。
而回到选举罢免法中第十六条的安排,选举时程至少需要30日
即使新任议员与校代们再拼,最快也只能在下周一组成选委并发出选举公报,
也就是说,最快的投票日期,应该是6/28(四),期末考倒数第二天。
有谁期末考倒数第二天还会来投票的呀?第二次铁定过不了门槛。
而从前面已经引过的选罢法第二十六条之一,补选只能选一次。
所以结论是什麽呢?除非奇蹟出现,不然我们可以准备跟政大学生会say goodby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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