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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转录中央社】NCC:不进入中小学架设基地台已列共识
发信站猫空行馆 (Fri Apr 6 00:36:4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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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不进入中小学架设基地台已列共识
(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五日电)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表示,虽然在前行政院长游锡 (方方土)时代
即指示政府和公营事业在消防、结构无虞时,尽可能开放设置基地台,但政
府和业者对於中小学排除在外早有共识。这次发生行文台中市中小学兴建基
地台应是行政乌龙,苏永钦已致电台中市长胡志强澄清。
媒体报导,台中市政府日前转发NCC公文给国中小学,要求各校无正当理由
不得拒绝行动电信业者在学校架设基地台,家长担心影响学童健康,引发反弹。
NCC营运管理处副处长陈国龙表示,为减少基地台数目,近年皆鼓励业者共
站共构,由业者提出拟兴建基地台名单,NCC发文相关地协商,完成协商後
才架设,并非强制规定。由於NCC和业者对於不在中小学兴建基地台都有共
识,一般不会将中小学列入名单。
这次要求架设基地台的是PHS低功率行动电话业者,陈国龙表示,业者可能
认为自己是低功率,民众疑虑较低,将中小学也列入;中区监理处人员在检
视时也没有注意到名单包括中小学就发文台中市政府,整起事件应是行政乌
龙。
NCC指出,2002年行政院院会指示当时主管电信事业的交通部,协调各政府
机关、公营事业机构,「在建管、消防等安全无虞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行
动电话业者设置基地台所需场所」,希望藉由释出公有土地、建物设置基地
台,一方面提升宽频无线通讯网路建设,也希望藉由公务机关率先提供,解
除民众疑虑。
官员表示,虽然法令上没有规定,但政府与业者对於排除中小学架设基地台
早已有共识,这次行文是向公务机关转知业者的需求,并非强制公务机关配
合,更没有将中、小学校园列为优先架设基地台目标。9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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