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CUSA (政大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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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建议]集英楼的合作社
时间Tue Jan 9 16:47:53 2007
iamold同学您好
经学生会向合作社经理反映此问题後,初步有以下答覆。
由於2006年12月税捐机关来函合作社表示,
依据合作社法相关规定,合作社不得贩售商品予非社员,
否则就要依法课徵相关税款,并持续稽核本校合作社执行情形。
希望同学能体谅合作社检查学生证的动作。
第七届学生会权利部长 陈青逸
※ 引述《iamold (老人)》之铭言:
: 最近去合作社买个东西都要拿学生证出来
: 非常不方便
: 人多的时候就很慢
: 而且不知道这种程序是不是只是一个所谓形式上的步骤
: 这种由员工认证会员身分的制度十分粗糙
: 而且十分流於形式
: 不知道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 是不是乾脆放个像计中一样的读卡机
: 或者其他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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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