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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公告】 学生会评字第二号解释
发信站猫空行馆 (Sat Oct 14 23:25:0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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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请人:
第七届学生会副会长陈慧茹
二、声请事由:
第七届学生会长林信彰之九十四学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因不及格学分数达三分之二
,依学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退学,已於九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退学在案。
本会依国立政治大学学生会组织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 「会长在任期中因故不能
行使职权或出缺时,由副会长代理。」依法由副会长陈慧茹代理会长职权。
依国立政治大学学生会组织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 「会长出缺时,由副会长代理
。副会长亦出缺时,由干事会推派一名部长代理会长职权。若任期尚余一半以上,则
应於一周内公告办理补选。」本会贵请评议委员会依学生会之自治法规所赋予之职权
解释本法之涵义。
三、解释主文:
依据国立政治大学学生会组织章程第八条( 以下简称该会章程 )之规定「会长为
本会最高行政首长,对外代表本会,出席或列席校内、外各项会议;对内领导各部部
长,综理本会会务并执行学生议会之决议。另设副会长一名,协助会长处理会务,会
长、副会长由全体会员选出,任期一学年,连选得连任一次。选举罢免办法另定之。
」,国立政治大学学生会( 以下简称该会 )之正副会长,民意基础上具有同一性,其
权限皆受民主选举之程序赋予而有其正当性。
而依据该会章程第十一条「会长在任期中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或出缺时,由副会长
代理。」可知该会副会长於该会会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或出缺」之时,代理会长之
职权非但系其权限内所应为之、更系其职责之所在而责无旁贷;至於该会章程第十二
条「会长出缺时,由副会长代理。副会长亦出缺时,由干事会推派一名部长代理会长
职权。若任期尚余一半以上,则应於一周内公告办理补选。」之第项款所云「若任期
尚余…办理补选」者,依据体系解释以及文意解释,乃系指当正副会长皆出缺之时,
方有其适用之余地。
综上所述,於本次声请案由,应由该会副会长代理该会会长之职权而至任期结束。
四、解释理由:
(一)该会副会长权限正当性之争议:
依据国立政治大学学生会组织章程第八条( 以下简称该会章程 )之规定「会长为
本会最高行政首长,对外代表本会,出席或列席校内、外各项会议;对内领导各部部
长,综理本会会务并执行学生议会之决议。另设副会长一名,协助会长处理会务,会
长、副会长由全体会员选出,任期一学年,连选得连任一次。选举罢免办法另定之。
」,由本条文可知该会之正副会长乃一同选举而同受支持、当选而产生,不仅皆具有
民意基础、且其民意基础具有同一性,因此该会副会长於其权限范围内,具有其民主
正当性而可得行使其职权。
(二)该会副会长之权限:
而依据该会章程第十一条「会长在任期中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或出缺时,由副会长
代理。」可知於该会会长发生本条所列之情事之时,代理该会会长之职权乃系该会副
会长其权限以及职责之所在。
(三)该会章程第十二条之适用:
该会章程第十二条「会长出缺时,由副会长代理。副会长亦出缺时,由干事会推
派一名部长代理会长职权。若任期尚余一半以上,则应於一周内公告办理补选。」之
第三项所云「若任期尚余…办理补选」,本委员会基於以下而认为系指当该会正副会
长皆出缺时方有适用之余地:从该会章程第十一条可知该会副会长,一如同我国中央
政府副总统规制,具有备位之性质;而既认其具有备位性质之职位,则於解释该会章
程有关该会副会长之相关权限之时,自应将其备位性质纳入考虑以符合整体法规之体
系性。而一旦将其备位性质纳入该会章程第十二条解释之考量中,若该条第项款非系
该会正副会长皆为出缺之情形方有适用之余地,则和该会章程第十一条所指陈该会副
会长之备位性质有所抵触而不符体系之正义,因此基於体系解释本会做出以上结论,
而以上结论亦在该条条文之文意解释所容许之范围内。
(四)结论:
该会副会长於会长出缺时代理会长之职位,此一权限不仅具有其正当性,更系该
会副会长之职责所在;且本次声请案由并未出现该会章程第十二条第三项之「正副会
长皆为出缺」之情事,则自应由副会长代理会长之职位至任期结束。
政大第七届学生会评议委员会 2006.10.14
余宗鸣评议委员之协同意见书:
我个人的协同意见书主要是着眼在本次相关法规,个人认为不足、可以修改之处
,希望身为立法部门的学生议会能够参酌而进行修法。
首先组织章程的第十一条跟第十二条根本可以在同一个条文完成,第十一条跟第
十二条的第一项好像是在说一样的东西?再来,副会长於会长出缺之时仍然只能代理
职权?参照中华民国宪法以及大法官释字四百一十九号,我国的副总统,在总统缺位
的时候是「继任」、不能视事的时候是「代行职权」,但是组织章程中却没有区分会
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或着是「出缺」时候的情况,个人认为於後者之时应让副会
长真除而为会长。还有一个可能是比较复杂的部分,就是假设真的有天要用到补选的
那个条文,补选之新任会长的交接时点为何?这关系到干事会的预算期间之问题,可
能需要大家从长计议。最後,要是以後修改成副会长在会长出缺的时候,自己变成会
长去了,那就是变成缺一个副会长了,那那个副会长要给它缺着还是想个办法生出来
?不过这个问题的前提是以後修改成会长出缺时由副会长继任啦,先别去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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