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28vsc (现在我想选择做好学生)
看板NCCUPA_SPORT
标题Re: 山姆..........
时间Mon Mar 1 23:50:17 2004
※ 引述《fanru (会再回来的)》之铭言:
: ※ 引述《rcbill (敢梦)》之铭言:
: : 1988篇 已经被某友系转到他们的板了
: : 也就是说 除了攻守纪录外 你跟逸轩之间的推文也完全的被转过去了......
: : 所以 以後 你们两人若要继续互表的话 要注意用词喔
: : ps 我觉得若要转录文章是可以 毕竟bbs是一个公开 开放的空间
: : 但若能先讲一声的话 那会比较好 我大部分转录的文章 至少都会知会对方一声
: 对不起阿
: 其实对方记录有寄信到我信箱 问我能不能转录
: 我想说就比赛记录而已阿
: 没注意到有推文
: 就跟他说可以了
: 其实他是有经过我同意的
: 跟你们解释一下啦
哈 原来是这样
我一看到就去他们版说请要转录请先告知
真是太冲动了
他们真是有礼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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