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say (日照龙麟万点金)
看板NccuLawClub
标题第二学期期初大会会议记录
时间Fri Mar 9 03:21:03 2001
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系学会八十九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大会
会议日期:九十年三月八日
会议时间:中午十二时三十分
会议地点:资讯1115教室
会议主席:系代 黄坚真
应到人数:24人 法定人数:16人 实到人数:21人
会议开始时间:中午十二时三十五分
议程:
一、主席宣布开会并认可议程
二、主席报告
三、工作报告
1.干事会 2.大法盃桌球赛负责人 3.大法盃辩论赛负责人 4.监委会
四、工作报告质询
五、提案讨论--预算表
1.期前支出部分
a.试题大观影印费51元,赞成16票,反对0票,已达三分之二,通过。
b.系代监委开会通知,赞成12票,反对0票,已达三分之二,通过。
c.系代监委开会资料,赞成12票,反对0票,已达三分之二,通过。
2.收入部分
3.支出部分(一)学会各股
4.支出部分(二)专案
大法盃辩论赛:
会众提出收支差距过大,严重不平衡。
会众提出不应以学会资源补贴外校同学。
会众动议删住宿费3000元,加0元。
会众提出住宿费不可删,因为指南宫方面提供住宿场地,
基於礼貌且耗用指南宫资源,理应支付住宿费。
其次辩论队伍夜间必须有讨论翌日比赛主题之场地,
故住宿地并非仅具让选手休息之单纯功能。
进行表决,采举手决,多数决,赞成一票,反对12票,打消。
住宿费维持3000元。
会众动议休会两分钟,进行表决,
采举手决,多数决,赞成12票,反对0票,通过。
十三时二十四分复会。
系辩方面主动删预备金4132元,加0元;删场地费3000元,加2000元。
会众质疑为何裁判费前几场与四强赛有异,
系辩说明因两种比赛裁判资格不同且为比赛惯例。
会众动议删裁判费28000元加26000元,进行表决,
赞成二票,反对10票,打消。
裁判费维持28000元。
整张预算表进行表决,赞成14票,反对0票,通过。
六、临时动议
七、建议与声明
希望学会所举办的活动能得到所有系胞的支持与参与,
校庆时的绕场游行也希望大家能够踊跃参加。
八、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