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nka (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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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给吕明龙学弟
时间Mon Jun 12 00:36:58 2000
※ 引述《lbf (秀斗长攻)》之铭言:
: 一篇文章出现的时候,我们往往先急着找出要如何去驳倒他,反而不易去了解为什麽
: 会有这种论点,就陷入了无止境、且无意义的口舌之争了。
: 只享权利不尽义务,是很自私的行为,太急着把别人扣上这顶大帽子,也是矫枉过正吧!
: 学弟的立论我了解,我个人无权代表系排,但是我会尽量能提醒学弟妹们对於学会,或是
: 系上支持、鼓励、了解,甚至尽义务。
天健的意见我很赞同 一开始我就是针对所谓"有交会费者 才能享受权利"的论点回应
既未否定系上成员应交会费 也没说系排的人没交钱 或者可以不交钱
就如同庄毅冠所转录的那篇文章所说的一样 要强迫每个系胞交钱的确有其本质上的困难
但是从这届大一目前所展现的经营成绩来看 相信多数人都会乐於交这笔钱的
学会的运作本应有一定的轨迹 不是没有任何计划全凭勇气率性而为的
这也是为什麽要有各个不同股别来负责不同工作
就以前而言 我们有秘书股---负责会议记录 活动股---办迎新 送旧 体育股---管系队以
及运动会报名 公关股---负责对外拉赞助 学术股---负责办学术演讲
整个学期的预算编列在期初透过各股干部汇整後提交大会 活动既不曾开天窗 也不会由系
胞垫款 因为任何意见应该透过期初大会审预算时反映
附带一提 因为那时曾发生一件令我很感冒的事 所以後来根本没意愿交会费
当年的法辩队曾经在大会上要求追加一笔预算 大概六千多元 用途是大法盃辩论赛的住宿
费 有移位学姊提议删除 结果在场法辩队成员利用议事规则让那次会议流会
等到择期重新开会时 法辩队动员了许多人马强行通过该笔追加预算
或许 这位学弟也认为将钱拨给系队不值得 特别是当这些人都不交会费时
在这个论点之下 我不否认你的想法是对的
但是你所说的有钱出车费 住宿费 就应该有钱自行交报名费 应该是情绪的产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