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holar (世纪末的飨宴)
看板NccuLawClub
标题Re: 想请问一下
时间Sun Jun 11 08:04:14 2000
※ 引述《planka (呆子)》之铭言:
: 当年我们的学会运作中 会费的收入约占百分之五十
: 大一大二每个人交200元几乎可以全部收齐 大三大四则不强制 所以很少人交
: 另一半的经费则靠书展及公关股对外拉赞助支应
: 只要是代表系上的活动 在期初大会通过後绝对能支应
: 系排最大的错误在於没有拿到经费就先垫钱参加比赛
: 即使拿下冠军和季军 即使每个人自付车费 住宿费 仍然要被质疑向学会要求报名费的正
: 当性 我很遗憾 也许只有曾待过学会的人 在学会底下作过事的人 才叫有贡献
: 而我们这些在阳光下流汗的人只能被当作是为自己的兴趣而付出 不值一哂
: 系排 系棒 系篮 ...全都是一些只享权利不负义务的人 ...如果你们不交会费的话
: 送旧晚会必须核对有无交会费者始得进场...否则将使一些只享权利不尽义务的人占便宜
: 所有老师一律不得进场...因为他们都没有交会费
: 以上应是您的逻辑下的产物吧 虽然只是您个人的立场 但确实有待商榷
没错...
你们打球很辛苦...
可是请问一下...
学会规章哪一条规定...
系队的成员可以不缴会费???
大三、大四可以不缴缴费???
我拿到的是旧章程(天健学长这届的)...
不知道有没有修...
其中、
第四条规定凡法律系在校同学均为本会当然会员...
第八条规定会员有缴那会费的义务...
并没有除外条款...
所以我不明白学长大三大四可以不缴会费得论理基础何在???
充其量就是学会知道收不到...
所以只好自由心证了...
我并没有认为你们垫钱不应该拿回来...
我提出的对案中就指明了...
在超出系队全部应缴会费的情况下...
就可以要求学会支付...
因为...
一、成员的钱系队是收的到的...
而那笔本来就是要给系学会的...
充其量就是债权转让而已...
而这样只要通知债务人就可以生效了...
在债权让与的同时...
学会方面应视同系队成员已缴会费....
而且在此我有一个非常重大的疑问...
为什麽系队的成员...
都有钱自付车费、住宿费(这不是生活费,而是额外支出吧)...
却没有钱缴会费???
二、超出此一范围的...
系队对其他人并没有什麽拘束力...
因此若学会以学会对其他人的债权让与...
是不合理的...
因此超出此一范围的...
各系队便可以向学会请求...
这是可以接受的...
三、这是我强调的重点...
大家都只知道向学会要钱...
自己却不交钱...
那学会哪来的钱给呀???
学会又不是中央制币厂...
每天印好钞票等你来拿...
既然自己有钱可以先垫付车费...
那怎会没钱缴会费呢???
四、最後我不是学会的...
我也没呆过...
我也不否认系队的辛苦...
但是那又如何呢???
并没有人说学会的成员不用缴会费呀...
在没有钱时...
会垫钱的是谁...
学会的成员...
去年演唱会事件发生时...
你们有想过要拿钱出来帮忙学会吗???
在他们垫出那麽一大堆钱时...
你们还来跟他们要你们所谓的权利...
我实在不知道如何说...
你们到底有没有同理心呀...
二十人支付一万元...
一人五百...
三人支付十五万...
一人五万...
其中的差距是100倍...
你们有没有想过呢???
大家都不缴会费...
只知道要权利...
那学会哪有能力咧...
乾脆倒会好了...
五、学会本身每年都有一定要支出的部分...
例如迎新、送旧、通讯录等等...
而这些经费的来源应该就是从会费、补助的经费或募款而来的...
其中补助款跟募款等於是全系的财产...
所以若在送旧时全系成员都可以主张入场的话...
就应该从这边支出...
否则...
我只能告诉你...
没错那些不缴会费的人....
连义务都不尽...
如何能要求学会尽义务办送旧或参加呢???
但是基於学长姊都快毕业了...
所以可能不会计较那麽多...
可是哪一支系队要解散了吗???
至於老师的部分...
是不能类比的...
因为他们是学会邀请的...
就算没有邀请...
到底他们还是老师...
也就是类似贵宾的身份...
且他们不是学会的成员...
并没有缴交会费的义务...
六、你说学会不出经费...
那系队就不出去比赛...
因为吃力不讨好...
那你有没有想过...
学会是不是也会这样想呢???
凡事不要以自我为中心...
请你考虑到学会的立场...
今天如果大家都有交钱...
学会有钱了...
那谁还会跟你计较呀...
综上所述...
有钱垫付生活额外支出(比赛的车费、住宿费)...
却没钱缴会费...
这是一点道理也没有的...
当你要跟学会主张权利时...
请先看看学会是不是有能力去支付...
也请先看看你本身是不是尽了义务...
我也不想再说了...
学会要怎麽做就怎麽做吧...
反正今年学会也没收到我的钱(是他们没收)...
要怎麽处理随便...
但是...
当学会在处理这件事时...
要了解到一点...
你们上任之後...
第一个会碰到的就是系费徵收的问题...
不要以为大家都很合作...
你说交钱就交钱...
看看系队就知道了...
明明也没几个交...
不缴会费却有钱垫付车费、住宿费...
如果收不到钱...
你们有能力自负经费吗???
你们是不是有钱来支付这一笔钱...
你们要考虑清楚...
没错有系方的补助款...
但是你们是不是没有其他的财政漏洞了???
你们是不是还有其他的事要做...
例如迎新、送旧、通讯录...
再者...
我觉得我提出的对案...
对於系队方面并没有损失...
因为那是系队成员本来就应缴给学会会费的...
只是换成缴给系队而已...
而学会也不会每次都在伤脑筋...
会费是否收的到...
人家来跟你要钱...
是不是有钱给...
如此一来两相得利...
都没有损失...
千万别告诉我..
缴交会费是损失...
那其他交会费的人怎麽办...
法制三 吕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