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nka (呆子)
看板NccuLawClub
标题Re: 想请问一下
时间Sun Jun 11 01:56:38 2000
※ 引述《Scholar (世纪末的飨宴)》之铭言:
: ※ 引述《lbf (秀斗长攻)》之铭言:
: 我想就算您大一时...
: 系排真的被坑了八千...
: 也不能弥补系排成员未缴会费却欲享权利的事实...
事实是什麽 我想每个人永远都弄不清楚
从送旧晚会的用心 我想我可以了解大三这一届对系上的贡献
也许您太急於表达一个理念---就是没交会费的人不应享有学会的资源
以至於无法细细思量
真的是这样吗
当年我们的学会运作中 会费的收入约占百分之五十
大一大二每个人交200元几乎可以全部收齐 大三大四则不强制 所以很少人交
另一半的经费则靠书展及公关股对外拉赞助支应
只要是代表系上的活动 在期初大会通过後绝对能支应
系排最大的错误在於没有拿到经费就先垫钱参加比赛
即使拿下冠军和季军 即使每个人自付车费 住宿费 仍然要被质疑向学会要求报名费的正
当性 我很遗憾 也许只有曾待过学会的人 在学会底下作过事的人 才叫有贡献
而我们这些在阳光下流汗的人只能被当作是为自己的兴趣而付出 不值一哂
系排 系棒 系篮 ...全都是一些只享权利不负义务的人 ...如果你们不交会费的话
送旧晚会必须核对有无交会费者始得进场...否则将使一些只享权利不尽义务的人占便宜
所有老师一律不得进场...因为他们都没有交会费
以上应是您的逻辑下的产物吧 虽然只是您个人的立场 但确实有待商榷
再我大一大二时都有交会费 至於大三以上似乎没有 而今也不会再交
选会长我也有投票...我不敢说我尽的义务比您多 也不认为系队出去比赛向学会拿报名
费事一种享受权利的行为 更不明白何以是一种公法上的权利关系...大概是公法没学通
但我觉得 如果系上愿意出这笔钱总比让系队出来得合理 如果以後不愿出 那系队就不必
出去比赛 反正也是吃力不讨好...就这样
法九 陈祥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