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holar (世纪末的飨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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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想请问一下
时间Sat Jun 10 16:07:03 2000
※ 引述《lbf (秀斗长攻)》之铭言:
: : 提一个建议,
: : 如果以後系队要求学会对其补助的话,
: : 是不是可以要求系队确认其所属之队员都有缴交会费,
: : 否则既没有尽缴交系费的义务,如何能要求对学会的权利呢???
: : 在享有义务之前,是不是可以请大家先进一下义务呢???
: : 我想这样对於那些有缴会费的比较公平吧。
: : 法制三 吕明龙
: 缴会费喔,我赞成,一个运作正常的学会的确需要大家的支持。(大一我缴过,虽然
: 那并不是愉快的回忆)
: 但是我觉得系队的成员缴费与否与补助的有无不能相提并论。如果那是由系办交下来的
: 补助款,如果本来就是要用来补助学生活动的,那似乎不是「对学会的权利」吧!
: 我大二开始就不敌视学会,也算是有一点点在关心,虽然我本人没有那种参与的服务
: 热忱,但是每次投票我都会注意,也会去投,我认为我向来是支持学会的,因为我了解
: 说话的人多干活的人少,但是,如果因为不是全体队员都缴了会费,所有比赛的报名费
: 就要自行负责,那我反对。我不认为这样就是符合公平原则。
: 顺道一提,当我大一的时候,当年的学会坑了系排很大一笔钱(确定数目我不清楚,
: 但绝对超过八千),如果用他来折抵会费,我相信绰绰有余了。
: 法制四 吴天健
我想依照学长的理论...
那学会大概永远收不到会费了...
第一、
缴了会费我也拿不到什麽...
那我为啥要缴???
第二、
不缴会费的还可以跟学会主张权利???
第三、
所谓系办交下来的补助款是补助学生活动的..
会费的性质应该也补助学生活动的吧...
两者都是学会的财产...
所以性质没什麽不同吧...
况且那笔钱是给学会的...
并没有指明要给系排吧...
第四、
你所说的八千元是私法上的权利...
而会费是公法层次的权利...
两者的性质并不同...
所以不能相提并论...
就算可以抵...
您都快毕业了...
以我大一交四百大二交一百共五百来计算...
系排来来去去的不下30(包括毕业三年的)人吧...
总共是一万五...
再加上每年系排都有拿到学会的补助吧...
再扣掉...
我想就算您大一时...
系排真的被坑了八千...
也不能弥补系排成员未缴会费却欲享权利的事实...
所以我想你的论点根本不成立...
P.S不是针对系排...
只是以系排举例...
基本上各系队都是一样的...
综上所述...
如果没交会费的人可以跟学会要求任何权利...
我是不能接受的...
不然可以折衷...
系队的人数*应缴会费=总应缴会费
若所谓的报名费超过总应缴会费的部分...
跟系学会要求..
这是可以接受的...
因为毕竟系队在法律系来说是可以要求的权利最多...
我想各班并不会跟系队要求什麽吧...
顶多是通讯录...
且是向心力较强的...
跟各班比的话...
所以在权利想的相对较多的情况下...
负较多的义务是可以接受的...
不然...
我想下学年学会是收不到我的会费的...
讲难听一点...
我缴了会费只是拿来养一些不知负义务...
只知享权利的人...
我是没办法接受的...
而这也是为啥学会会费每次都很难收的原因吧...
P.S我大一大二都有交...
大三是学会没收吧...
只要是投票...
我从不缺席...
就尽义务方面来讲...
我并没有输给学长...
总结以上的论点...
若要跟系学会要求任何权利...
请先对学会尽义务...젊
否则什麽都不要多说..
法制三 吕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