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pose (统一狮王重返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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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随笔--有关法律系学会(2)
时间Fri Jul 9 02:43:07 2004
※ 引述《smilerptt (芭乐)》之铭言:
: 我不得不推一下aton学弟的文章,
: 第一,关於体育股长跟系代身分的问题,若是兼任,那麽系代如何监督
: (自己监督自己)?
: 体育股既是学会下辖,就不应该由系代兼任,以避免权责不分。
: 第二,关於学会财产部分,其实有必要列清册列管,用的到的东西,
: 要造册,以便监督。用不到的东西,可以拍卖,以增加收入,且避免流於私用。
: 第三,这次法研营,我虽然没有全程参与,不过还是可以感觉到学弟妹的用心,
: 辛苦你们了,这次的政大法研营,就靠你们擦亮招牌,也谢谢你们对法律系的付出。
: 老骨头的学会干部
按章程系代是不能兼任学会干部的
但这两年很奇妙的都找不到人当体干
我在上学期和下学期都不断的催促学会寻找体干人选
但学会都表示没有愿意担任的人选
可是还是有人得去体育室开会抽签什麽的
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由系代兼任
其实这麽做是违背章程的
希望新的学会能解决这两年异常现象
我推测没人愿意当体干可能跟系队管理委员会成立後
大家觉得当体干好像也没什麽事才不愿意担任
所以我非常赞成aton学长的见解
体干还是有不少事情要做的
一整年下来开会抽签我也去了很多次
而最繁杂的是运动会的报名
把体干和委员会的职权要分清楚让大家明白
对於寻找体干人选应该会有帮助
刚卸任不久的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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