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lwin (世界中唯一仅有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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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随笔--有关法律系学会
时间Thu May 20 18:26:48 2004
※ 引述《Lectured (LAW制服‧飙卡拉)》之铭言:
: 之所以想写这几篇文章
: 是想让大家了解系学会的运作
: 以及如何才能让更多法律系同学们有更好的生活
: 组成
: 与其拿法条 倒不如直接画图说故事:
: ┌─────────w┐
: │ 法律学会 │───┐
: └─────────w┘┌─────────┐
: │ │ │ 系队管理委员会 │
: ┌──┐ ┌──┐ └─────────┘
: │ 干 │ │系代│
: │ 事 │ │监委│
: │ 会 │ └──┘
: └──┘<────┘
: 监督关系
关於此图
个人认为可能需要修正如下:
基本上 一般人提到的法律系学会 其实就是指
干事会 而未包含系代监委
而系代监委并非隶属学会 而是独立於系学会以外之组织(虽然系代的选举与总干事一起办)
系代监委与学会的关系应该不是行政立法的关系
与学会处於行政立法关系者 应是
会员代表大会
(从代表大会审预决算可如此推知 且渠等代表整个偌大的法律系全员监督系学会的运作)
而系代的定位 倒是有点像立法院长(会员代表大会像立法院)
所以理论上系代与学会的关系应该比较对立
但实际运作上 系代跟学会的关系其实是十分良好的
(避免系代与学会对立而增加学会预决算上不必要的困扰)
而系队管理委员会 则是另一个时空背景下的产物了~
路过的90学年度系学会成员
: 一、干事会及监委会
: 也就是说 整个学会的体系是由干事会和系代建立的行政立法关系
: 干事会负责策划活动 由系代及监委做初步审核
: 像监委会 就是预先审理学期的预决算
: 通过後 才在期初期末大会由代表审核
: 大家其实有事可以直接向干事会反映
: 如果觉得不变 就可以向系代监委们投诉
: 二、期初期末大会
: 法律系的期初期末大会其实是很迷你的
: 相较於别系要求全员出席
: 我们只要求一班派两个代表 就是班代跟总务
: 换言之 应到开会人数是24人
: 而系代是主席 干事会 系队队长 监委则列席
: 至於正式开会人数我们是依会议规范的规定
: 要1/2 就是12人出席
: 期初大会通常干事会会提这学期的工作
: 大家可以发问或建议
: 再来就是审预算
: 期末大会则是要报告工作成果
: 大家再看看有没有任何问题
: 三、内部组织
: 1.干事会
: 现在大家常看到的是学会的干事会
: 通常会有总干事 副总干事
: 以及常设的各股
: 各股之组成由总干事决定 可以自由增减
: 目前我们有:秘书、总务、课务、活动、公关、美宣、推广各股
: 而向法研营这种大型企画可能就会跳脱出各股来作为专案
: 专案的组成则由该专案的总召决定
: 2.监委会
: 以系代为首 其下有四名监委
: 主要是负责监督学会运作
: 目前有两位三年级学长跟两位二年级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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