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wen00 (ㄧ起走到)
看板NCCULabor98
标题[情报]学生国际性实习活动奖助学金
时间Wed Apr 6 10:24:11 2011
学生国际性实习活动奖助学金
主 旨: 公告本校学生国际性实习活动奖助学金办理原则,请 转知所属同学踊跃申请,
请 查照。
承办人员: 李素萩
承办单位: 学生事务处职业生涯发展中心
内 容:
一、旨揭原则业於民国100年3月23日经校长核定在案。
二、随文检附政治大学学生国际性实习活动奖助学金办理原则暨申请表乙份。
政治大学学生国际性实习活动奖助学金办理原则
民国100年3月23日经校长核定
一、为鼓励本校学生积极参与国际性实习活动,以扩大国际视野,并协助同学提前了解职
场动态,提升个人就业竞争力,为投入职场预作准备,特订定「政治大学学生国际性实习
活动奖助学金办理原则」。
二、本奖助金适用对象为暑期参与海外(含大陆、港、澳地区)国际机构或企业实习之本校
在学学生,且需於当年度完成至少30天以上不分段实习者。
三、本项之申请,应在实习开始日期一个月以前,填列「国立政治大学学生参与国际性实
习活动奖助金申请表」,并检附实习计画书、海外实习机构同意实习证明、全人系统全方
位检视表等相关证明文件,经系(所)办公室向学务处职涯中心提出申请。
四、为审核本奖助金之申请,学务处将召开审核会议并案审核,审核会议以每学期至少召
开一次为原则,由评审委员审核,职涯中心主任为当然委员,经审核通过并签请校长核定
後公告之。
五、本奖助学金奖助金额为部分补助,惟家境清寒者得从优补助。
每位学生补助金额由评审委员会议决定之,每人每年补助以乙次为限。
六、本奖助金采取事後补助原则,实习活动结束後须配合参加成果分享发表。凡获得本项
奖助金补助者,应於活动结束後三个星期内,检附活动心得成果报告(至少1000字,电子
档及纸本)、活动照片(电子档及纸本)及相关单据结报,逾期结报与未缴交资料者,取消
其补助。
七、获补助之学生应就海外实习相关之文件及成果报告等资料,无偿授权职涯中心作为业
务推动之用。
八、本原则经校长核定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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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