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achen (毁人不倦)
看板NCCU99_LAND
标题现行累进土增税和比例税制的比较
时间Mon Jun 10 15:55:57 2002
维持现行的倍数累进税率是较佳的方案,而比例税除不能解决当前土增税的问题外,
亦会造成更多问题
(一)现行部分归公情况下,采累进税率较能符合涨价归公之理想
认为应采比例税课徵增值税的一方,曾以国父主张之涨价百分之百归公就是比例税
的概念之说法来支持他们的论点。因此首先我们先就全部归公之可行性来讨论。
从社会正义的立场来说,土地的自然增值既非土地所有人投资劳力资本的结果,
理应全部收归公有,然究竟如何划分土地资然增值与土地所又人投资之增值,实难解决。
(二)采倍数累进税率符合量能课税原则
1. 主观价值的牺牲感觉平等
量能课税本旨乃主观价值的牺牲感觉平等,
并非客观价值的分配平等且就财政观点而言徵税的重点并非课税之公平,
而在於徵税之可能性。又因为租税负担能力与所得或财产之增加相对呈累进增加。ꘊ靬韟U国土地增值税之比较,我国与其他国家有不同的社经背景及精神,
我国课徵土地称值税之用意乃欲达到涨价归公的目的,以达平均地权之终极目标,
但国外却是将土地视为资本,视为一种商品,所以和我国的理念并不相同,
财政上的意义:有些人为旁人付税,要求大财富者负担重?,小财富者负担轻?ꄊA以实现国民财富更为客观的平等,矫正不合理分配。
改正私人财富天然分配不公平的手段,
可防止私人财富只累积超过最大限额,并且也能鼓励财富之积聚达到某一最小数额。
EX:对大地主重税:财政上→增加税收(如果地主不出售土地、囤积土地)。
政策上→1.迫使大地主放弃囤积意图。
2.促进土地利用,以获取利得来缴纳税负。
(三)累进税率有助於解决土地投机问题
1.累进率课土地徵值税可防止郊区或新开发地区之土地炒作,
因郊区或新开发地区之土地常常是涨价倍数大但可能涨价金额小,
若采50%的比例税制则极容易涨价归私,且即将发展的土地往往可取得的面积大但成本低,
若以比例税制实行,则容易加速新开发地区的土地炒作,妨碍土地的最有效利用。
2.对於累进税率对长期持有土地者如祖传土地,因其原地价较低,涨价倍数较大,
故需适用较高税率的增值税此点,可能有不公平的现象,我方认为现行法律,
对於长期自用的土地已经由各种优惠税率、减税退税等加以保障,
再基於促进土地有效利用的观点,若持有期间的土地利得不能负荷移转时的增值税,
则应该及早转让给更有能力能使用土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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