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plus (走来走去..)
看板NCCU98_SOCI
标题Re: [公告] 新增的社会系章程
时间Sat Jan 18 02:27:52 2003
※ 引述《Kunwei (最爱你了)》之铭言:
: ※ 引述《rememberance (想起)》之铭言:
: : 这个时候就要系代投票了
: 第 十八 条:系代表由会员大会产生,对外代表本会,任期为一学年
: 。职责如下:
: 1.召开并主持会员大会
: 3.协助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出监事会召集人
: 在第十八条第三项中...
: 仅只提及协助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出监事会召集人
: 之後监事会的运作...就是在独立之下的运作...
: 系代即便是参与监事会开会...也仅止於列席...
: 并没有被赋予投票的权利...
: 学弟妹在修改章程时...似乎是没有完全将条文看清楚...
: 这个部份会有瑕疵...届时发生问题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这的确是我们几位监委和系胞在期末大会讨论修改章程时疏忽的地方..
增加大一监委代表用意是觉得大一学弟妹也有权参与监事会运作
同时也可以让大一系胞了解系上经费运用的情况...
对於造成开会时可能发生3对3的僵局的确是当初没有设想到的问题
至於系代投票的问题...有赖学长提醒指正..我们的确没注意到此一条文 ^^|
期末学会交接会议时 决定用系代投票来解决3对3投票僵局的问题..
这是由於在我担任系总干时 期末监委会时出现过2对2的僵局
当时是采系代投票来解决问题 所以此次我们也就想沿用此一方法
对於现在章程修改後的问题...
我们会在下学期期初的监委会和期初大会时再共同商讨相关改正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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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什麽都不做..
潜力 不会在有一天忽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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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1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