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truth (chen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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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王清峰,该下台或下地狱?
时间Thu Mar 11 00:37:32 2010
王清峰:
你说:你甘愿为四十四个杀人犯下地狱。你讲来轻松,大言不知羞愧,试问:你有何
本事可以代人下地狱?你是否知道:你在地狱时,你全身的肉要被剥皮,要被剐肉,要切
成块,四十四次,你还要被放进油锅里炸四十四次,你还要被火烧烤到焦黑,也要四十四
次,因为你要代四十四个人,所以时间很长久。
地狱可怕的刑罚,单单一次你就受不了了,还大口不惭地说:「要为四十四个杀人恶
犯下地狱受刑。」你自己用手写:「地狱」、「火湖」、「刀山」这几个字,可别把它们
写成:「东京」、「巴黎铁塔」、「峇里岛」,你无知而不自知,还要谈理性?面对可怜
的被害者,你是多麽的残酷而不自知,你可以试试把打火机燃开,只把你那一根细小的小
指头放在上面烧烧看,而且要烧四十四次,你如能忍受,那你才好说:「我要替四十四个
杀人恶犯下地狱受刑罚。」知道吗?
你既然知道四十四个杀人恶犯要下地狱,这就是 神的旨意,你怎麽还胆敢废除死刑
?不照 神的旨意执行呢?快醒过来,王清峰,你真是不自量力,而且迷惑众生。
你说:「从事审判的是人,不是 神,所以不能判死刑。」 神赋予国家权柄执行律
法、维护治安,使老百姓有个安居乐业的环境,杀了人,当然是要判死刑,因为生命是宝
贵的,世上任何物品都偿不了命,没有一个人可以强夺另一个人的性命,真是罪重恶极!
没有一个人可以杀人而自己还活着,有谁想被人家杀死?你竟然站在杀人魔的那一边!
世上遇到任何事都可以谈理性,只要死了人,就没得谈;世上遇到任何事都可以谈宽
恕,只要死了人,就没得谈,因为他们已经不在世上了。杀人的使死者不能再享受世上的
寿数,不能再享受与他们的家人在一起,不能再享受阳光、花草、树木………太残忍了,
你是杀人魔的共犯,必受天谴,你既然是部长,就应该主持公义,反倒背道而驰。
你说:「从事审判的是人」,哇!你还用「审判」这二字,可见你不是普通人,执政
官既从天接受了天职,就不可以再说:「审判的是人,不是 神。」因为 神已赋予你们
天职,就是「替天行道,主持公义」。
小偷,就要判他小偷罪;强盗,就要判他强盗罪;杀人,就要判他杀人罪,这是天经
地义。小偷偷窃判刑是必要的,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否则,到处都可以偷;杀人更应该偿
命,是为了社会公义,否则,到处可杀人。
法务部长王清峰,如果你担当不来,就下台,别再妖言惑众!!!
「宽恕」这二字,是只有遇到你自己被杀死,你才有资格讲,甚至於你的父母或儿女
被别人杀害,你也没有资格代他们说宽恕。
你很幼稚、单纯,还有可恶,别太自命清高。
天地良心 2010. 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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