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yoga (加油加油...)
看板NCCU98_ITS
标题会不会太过分...
时间Tue Jan 22 16:24:41 2002
今天上午刚出炉的两性工作平等法施行细则中,
将母法中第12条的性骚扰进一步定义为,
「以轻佻、兴奋或满足与性有关之不受欢迎且令人感觉不舒服、
不自在或有被侵犯之言语、肢体或视觉之明示或暗示行为之态度」
,也就是说,在3月8日两性工作平等法正式上路後,习惯开黄腔、问候人家老爸老妈,
或是看到帅哥美女就开始品头论足、流口水、眼光随便瞄的,小心被贴上性骚扰的标签
这样林宏马不就是性骚扰的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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