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ted (Market Wizard)
看板NCCU98_FM
标题中信金案侦结
时间Fri Feb 16 22:58:01 2007
台北地检署昨天侦结中信金插旗兆丰金案,依违反银行法、证券交易法等罪,将并购案「
六人小组」的中信金前财务长张明田、法务长邓彦敦、财务副总林祥曦提起公诉,分别求
刑十八年到廿二年。
另外,中信银香港分行总经理陈俊哲与中信金前策略长林孝平被通缉,时效廿五年。
中信金购买海外结构债投资兆丰金,交易金额二百六十六亿元,净获利为廿五亿元;但检
察官曾益盛以交易金额都属不法获利,认定本案为国内最高获利的内线交易案,因此求处
重刑,并并科上亿元罚金。
不法获利的认定,承办检察官曾益盛解释,例如毒贩以一万元买毒品,以二万元卖出,不
法获利算二万元。
起诉书指出,中信金於九十四年八月决定并购兆丰金,张明田在辜仲谅授意下,以中信银
行、中国信托保险经纪、中信保全、中信鲸育乐子公司名义,用一百四十五亿元买进六十
六万张兆丰股票,完成首次布局。
同年九月到十一月,辜仲谅、张明田授权中信银香港分行购买巴克莱银行三亿九千万美元
的保本结构债,准备第二回布局。表面上是投资结构债,实际将连结标的「锁码」兆丰,
以调整股权方式并购,建立持股部位。
巴克莱银行於前年十月七日起,依张明田指示,在国内买进四十四万张兆丰金股票,伺机
於日後中信金获准转投资兆丰金时,取得连结兆丰金股票的上涨收益。
布局完毕,张明田前年十二月向董事会提出转投资案;去年一月中信金向金管会提出增加
投资兆丰金百分之十股权後,辜仲谅未经董事会核准将结构债售给资本额仅一美元的香港
红火公司。
检方调查,兆丰金股价被并购的利多讯息刺激,从去年二月九日每股廿一元涨到三月二日
的廿四元;辜仲谅为取得兆丰金董事、监察人席次,先买进兆丰金股票五十八万张,再命
红火公司向巴克莱银行赎回结构债。
中信金控与巴克莱「一个接货、一个倒货」,在相同时间,以同价格、数量成交的兆丰股
票有卅万张。检方认为,此交易抑制兆丰金股价上涨,辜仲谅等人不法操弄市场,扭曲自
由市场价格机能,恶性重大。
【2007/02/16 联合报】
-----------------------------
替老板卖命 跟爱惜羽毛
还是爱惜羽毛重要得多
二十年 真是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91.1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