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sloop (方大白)
看板NCCU10_Arab
标题[情报] 特殊境遇学生还愿助学金设置办法
时间Wed Sep 1 09:55:00 2010
国立政治大学特殊境遇学生还愿助学金设置办法
95 年3 月8 日行政会议第600 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国立政治大学(以下简称本校)为协助本校特殊境遇学生努力向学,特订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助学金由本校成立「国立政治大学特殊境遇学生还愿助学金审查委员
会」,负责审查相关事宜。
前项审查委员会由学务长担任召集人,另设审查委员3 至5 人,由校长聘任
之。
第三条 受理申请对象:
本校大学部及研究所之在学学生(含新生),在校期间无力负担注册费或生活
费等费用,得依个人实际需求提出申请。
第四条 申请资格及金额:
一、无力负担注册所需费用、生活费用,或与课内外学习活动相关之特殊需
求者。
二、申请人为二年级以上学生者,原则上在学期间各学年平均学业成绩应达
70 分以上,且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三、学生得依个人情况敍明所希资助金额,但以扣除就学贷款及其他奖补助
金额,尚有不足的部分为最高限度。
第五条 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於公告申请期限内,向学生事务处生活事务暨侨生辅导组提出申
请。
第六条 申请时应备如下资料:
一、申请书。
二、学年成绩单(新生免缴)。
三、近一年全户申报所得税证明或税单影本。(不适用此款者,可免缴)
四、无力负担注册费或生活费等相关文件与资料。(不适用此款者,可免缴)
五、课内外学习活动相关之特殊需求证明。
六、至少一位老师之亲笔推荐函。
七、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本助学金获资助者应於毕业後即视个人能力回馈本校校务基金,以帮助更多
学子就学。
第八条 本奖学金由本校校务基金编列预算支应。
第九条 本办法经行政会议通过,校长核定後施行,修正时亦同。
附注:已办理就学贷款同学审核时优先审核
申请本助学金同学於审查会当日须列席接受审查委员询问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问题
本校申请期限:99 年10 月14 日下午17 时截止
系办工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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