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imax (独怆然而涕下)
看板NCCU09_TWHis
标题Re: [心得] 哭哭...果然开始来找碴
时间Tue Oct 27 00:39:36 2009
※ 引述《TT (< 无敌破格郎 >)》之铭言:
: ※ 引述《TT (< 无敌破格郎 >)》之铭言:
: : 我倒霉室友似乎被我拖累了
: : 刚刚管理员跑来说我在“乱搞”
: : 一进门看到“除湿机”
: : 还很爽的拍照下来要我室友等下回来到管理员室去
: : 真囧...
: : 害我又要找宿舍公约 ~"~
: : 在寝室内持有违规电器或使用电胡刀、整发器、台灯、充电器、电扇
: : 收音机、电脑以外之电器者
: : (但向宿服会或宿舍管理单位借用之电器用品不在此限)
: : 宿舍内不得擅自改变电线线路或使用电炉、酒精炉等...
: : ...除湿机到底算啥...=.=?
: : 看来是逼我闹大了...
: : 正在看国家暴力却发生这种鸟事的tt
: 刚刚来的宿舍辅导员还印了这份档案来
: http://www3.nccu.edu.tw/~98158021/School_Mouse.doc
: 强调我在网路上“乱搞”
: 因为没有人支持我?全宿舍区只有我有这个问题 (不知道讲这句话的人该不该负责)
: 我是不是该反问请问你这样是不是叫防碍秘密阿? (我可没准你使用我的文章阿!)
这篇跟在研学会版回的一样....
明天日经可以聊聊看
他们根据的应该是〈国立政治大学学生宿舍辅导与管理办法〉中的第23条第13款,跟你讲
的条文差不多,应该是照抄过去的:
在寝室内持有违规电器或使用电胡刀、整发器、台灯、充电器、电扇、收音机、电脑以外
之电器者(但向宿服会或宿舍管理单位借用之电器用品不在此限)。
虽然我不知道违规电器是指什麽,但是从电胡刀、整发器、台灯、充电器、电扇、收音机
、电脑所列举的事项来看,被允许用於宿舍内的电器,应当是指生活上所需要之电器。我
觉得除湿机应当还算是在生活上所需要之电器之内。
要修法可能要等到本学期宿舍管理委员会召开时,目前还没有收到通知要召开。
目前如果要有动作,程序可能是这样:
一、和我一起去找学务处,谈这个问题。
二、如果学务处觉得有空间可以修改,那就好办,於会议时提出修正。
三、如果学务处觉得没有必要修改或含糊其辞,那就提申诉。以及申诉之後的等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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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171.226
1F:推 TT:好的 ^^ 谢谢学长 ~ (好快就回应了 XD) 10/27 00:48
2F:→ saimax:叫名子就好啦,像秋虫委就直接用一个字叫我~ 10/27 00:49
3F:推 TT:阿 ~ 萎 ? 这样叫他吗 @@? 10/27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