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7965 (帅咩)
看板NCCU09_SOCI
标题[系办公告]奖学金
时间Thu Aug 5 10:30:07 2010
张维一先生清寒学业成绩优良奖学金
一.奖助金额:
本奖学金金额由委员会定之。
二.奖助对象与名额:
据本校社会科学学院正式学籍,且为全职学生者,奖助名额由审查委员会定之,地政
系保障一名。
三.申请资格:
(一)学业成绩及操行成绩须达八十分以上
1.大二以上学生凭前一学年学业成绩均达八十分以上(无一科不及格),且操行成绩
在八十分以上者。
2.二、三年级硕士及博士生凭前一学年学业成绩均达八十五分(无一科不及格),且
操行成绩在八十分以上者。
(二)申请者须领有政府机关核发之低收入户证明或清寒证明,或由具公信力社会慈善
团体推荐而有具体事实证明家境清寒者。
(三)领有其他奖学金者,不得申请本奖学金。
四.应缴证件:
(一)申请表乙份(如附件一)
(二)所属学系主任或所长推荐函乙份(如附件二)
(三)成绩证明文件:前一学年成绩单正本(不得以影本代替,并加注未受领公费与其他
奖助金证明用印)
(四)低收入户证明或清寒证明
(五)全户综合所得证明(影本)
五.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99年10月22日止
其余详细资讯请有意愿的同学至系办公布栏查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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