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onaRao (Fiona)
看板NCCU09_PSYCH
标题[闲聊] 有住宿的大家快来看欧~
时间Wed Jul 28 19:22:23 2010
嘿嘿大家晚安
大家暑假过得好吗?
话说我今天去收信的时候看到这个:
各位同学:您好!
依据本校学生宿舍辅导与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第二项之规定,户籍认定以户籍誊本为凭,
须至申请日止设籍非限制区满两年以上,不符者取消住宿资格。
是故,
於下(99)学年度(约9月初起)同学进住各宿舍区时,
各宿舍区将进行户籍认定作业,
届时,
惠请同学们提供「含父母之全户户籍誊本」(注1),
并请配合下列事项:
1.住宿资格之户籍认定标准为:自申请日(学士班─旧生:4月12日、新生:8月24日;硕博班
─新住宿生:8月9日)止,须设籍非限制区(注2)满两年以上。
2.新学年进住舍区时,请同学将「含父母之全户户籍誊本」提供给各住宿舍区服务台或辅
导人员。经验证後,设籍如未满两年以上者,除取消住宿资格外,并应於当日起1周(含例
假日)内办理离宿。
(1)进住舍区时如未能提供「含父母之全户户籍誊本」者,嗣後应於1周内(含例假日)将其
补送至各住宿舍区服务台或辅导人员。否则,将视同不符此项规定,并取消住宿资格。
(2)倘同学未能符上述规定者,亦可於即日起填写「住宿生退宿申请表」,向住宿组提出
退宿申请。(表格下载:
http://osa.nccu.edu.tw/files//online/QP-M02-01-04.doc)
3.设籍年限规定之立法宗旨系避免同学藉由更改户籍,因而规避住宿申请之限制规定。惟
同学如有实际举家搬迁至非限制区之事由,且能提供全户户籍誊本为凭者。各宿舍区於验
证时,将衡酌其实际搬迁事实,准予入住学生宿舍。
以上如有垂询事项
欢迎电洽
学士班 29393091#62222 刘先生
硕博班 29393091#63251 刘小姐
注1:户籍限制地区:台北巿各行政区。台北县中和巿、永和巿、新店巿、板桥市、深坑乡
、石碇乡。
注2申请全户户籍誊本:全省「户政事务所」均已连线,同学可持身份证正本就近迳向各县
市「户政事务所」申请之。
(对不起我不会上色ˊˋ)
有宿舍的同学们要记得带"户籍誊本"欧~
不然就枉费大家上学期翘课抢宿舍了XD
就这样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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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nBlack :推饶安好用心:) 可是好遥远以後的事我想我会忘记XD 07/28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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