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cj ()
看板NCCU09_LawA
标题Re: [课辅] 吴瑾瑜老师民总课辅
时间Thu May 20 22:33:41 2010
※ 引述《licj ()》之铭言:
: ※ 引述《licj ()》之铭言:
: : 後半学期的课辅
: : 暂定於5/11和6/8两天在203教室举行
: : 如果这些时间有和系上重大活动相冲突
: : 请预先来信告知
: : 以利借用教室申请作业
: : 我们仍然是以实例题说明为主
: : 请大家自行阅读王老师教科书相关内容
虽然搞半天练习考还是取消了
但下星期二5/25我们要临时多上一次课辅
不会点名(只是额外的bonus)
地点在综院201(不是203)
我会带大家继续把讲义关於代理的部分结束
然後和大家分享写考卷外学习和准备考试的方法
为了这个目标
希望大家可以自己去图书馆把以下文章印来上课辅
由於是自由出席的课程
希望出席的学弟妹都可以准备这份补充教材
王泽监
民法总则在实务上的最新发展
总共有1-5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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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次课辅就照原定时间和地点
6/8晚上在综院203
会帮大家把条件,期限,消灭时效与诚信原则
这些范围简单复习
让大家可以准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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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2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