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giiinnn (不说话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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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系办公告]系柜借用
时间Fri Aug 21 11:41:0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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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ggiiinnn (不说话是好事) 站内: NCCU06_HISTO
标题: [系办公告]系柜借用
时间: Fri Aug 21 11:38:32 2009
目前系柜还有十八个位置
如有需要借用的同学请至系办找嘉玲助教登记申请
借用办法请详阅下文
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系置物柜借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系(以下简称本系)为有效管理维护置物柜,特订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系学生得依本办法办理置物柜借用手续,每人以借用一个为限,申请时间为每
学期开学日(依学校行事历)起2周内提出申请,借用期间以一个学年为单位,从借用起
使日至隔年的6月30日止,惟毕业生以办理离校日为准。期满可办理续借。续借者,应於
学期结束十日前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 本系现有置物柜36个:研究所配置12个、大学部配置24个,必要时得相互流用。
第四条 本系学生欲申请借用置物柜者,应至系办公室填写申请单,并缴纳保证金後,凭
据领取钥匙,完成借用手续。如申请人数超过置物柜数量,则请系主任抽签决定之。申请
结果统一在本系网页公告。
第五条 借用置物柜者,於申请时应一次缴纳保证金新台币参佰元,借用期满,至系办公
室缴回钥匙後,始视同完成归还手续,本系无息退还保证金;借用期间不得申请换柜;逾
期10日内未办理归还或续借手续者,没收押金。借用期间如钥匙遗失,需自付复制钥匙费
用。
第六条 置物柜内物品请自行妥为保管,如有遗失,本系概不负责。 借用期满而未续借
者,留存於置物柜内之物品,本系一律视为废弃物处理,借用人不得异议。
第七条 借用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ㄧ,本系得强制检查置物柜或终止借用,借用人不得异
议。
一、 於置物柜内放置危险物品、违禁品、赃物或依法律管制之物品者。
二、 利用置物柜从事违法交易或犯罪行为者。
三、 擅自转借或转租他人者。
四、 存放物品不当致影响公共卫生者。
第八条 本办法经本系系务会议核定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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