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guzhan (新疆脱水团)
看板NCCU08_TUR
标题[系办公告] 土文系置物柜租借办法
时间Thu Sep 11 17:04:36 2008
国立政治大学 土耳其语文学系 置物柜租借管理办法
申请日期: 2008年09月17日 ~ 2008年09月26日
借用期间: 2008年08月31日 ~ 2009年07月31日
申请须知: 一人仅得申请一个置物柜。
申请时,须缴交 新台币参佰元 押金。
借用期满後,押金无息退还。
若置物柜於租用期间损坏,则没收押金。
借用期间不得换柜,到期办理续借者始可换柜。
逾期於通知期限内未办理续借或停借,没收押金。
注意事项: 置物柜分配24个,若申请额满,由土文系办公室抽签决定。
抽签结果公布後一周内未完成借用手续者,视同放弃申请。
放弃申请的名额由候补同学依序递补之。
柜数分配依九十七学年度各年级人数比例办理:
一年级 7 柜
二年级 6 柜
三年级 6 柜
四年级以上 6 柜
置物柜内物品请自行妥为保管,如有遗失,本系概不负责。
借用关系结束後,留存於置物柜内之物品,一律视为废弃物。
废弃物由本系处理,借用人不得异议。
借用期间有下列情形者,本系得强制检查置物柜或取消借用权。
1. 於置物柜放置危险物品、违禁品、赃物或依法律管制之物品者。
2. 利用置物柜从事违法交易或犯罪行为者。
3. 擅自转借或租他人者。
4. 存放物品不当致影响公共卫生者。
申请流程: 本系学生依前项规定填写「借用置物柜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後,至系办公室缴纳押金,完成借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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