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man (试试自己有多大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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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高审郊游的後续~
时间Wed Apr 15 18:59:13 2009
云门舞集重生 进驻淡水央广旧址
自由时报 2009/04/14
http://tinyurl.com/c9j82j
以ROT加BOT模式
云门舞集在台北县八里乡的排练场去年2月烧毁,决定与台北县政府合作,以「ROT」加上
「BOT」模式,斥资3亿元在淡水镇中央广播电台旧址兴建淡水文化艺术教育中心,这也是
国内艺文团体参与政府兴建投资的首例。
援用促参法 租期40年
台北县长周锡玮说,去年县府开始协助云门进驻邻近淡水沪尾炮台的央广旧址,不过翻遍
所有法条,都没有法令依据,最後决定采「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由北县推动「徵
求民间参与兴建营运淡水文化艺术教育中心案」。
将建淡水文化艺术中心
1年多来,从审核、公告、议约,经过16次会议,昨天上午周锡玮与云门舞集文教基金会
董事长申学庸及云门舞集创办人林怀民签约,淡水文化艺术中心面积1.5公顷,包括整修
旧电台大楼、兴建户外展演空间、咖啡馆、行政办公室等,预定2012年完工。
林怀民说,在企业及近6000人支持捐款下,以「悲喜交集」的心情投资兴建淡水文化艺术
中心,未来40年租期,对云门犹如「再上火场」的考验,营运表现好,可再续约10年。
也可提供其他舞团练舞
他说,舞团会跳舞、会卖票,但要学习拿建照、经营教育中心,接下来还要年年接受评监
考核,循着像台积电、台塑等企业与政府合作的模式,对舞团是很大的磨练,也是政府给
云门的托付;未来这场地不仅是云门舞集的排舞场,也可提供其他舞团排练,每天安排
200名学生上艺术课程,生活广场可提供提升人文品质的活动。
林怀民吁增订新法
周锡玮说,促参法是针对营利的企业,用商业利益的标准要求文化艺术团体,不仅不合理
,甚至是种羞辱;林怀民呼吁中央增订新法,艺术团体透过促参法进驻公有闲置空间,希
望云门是第一个、也是最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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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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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6.48.11
1F:推 joeyu:你真厉害呀..!!! 04/16 02:13
2F:→ osman:是林怀民好厉害阿~ 04/16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