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Wa (Steven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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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律伦理]姜世明教授--别让民粹左右《法官法》
时间Mon Dec 13 17:04:3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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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venWa (StevenWa) 看板: NCCU08_LawA
标题: [法律伦理]姜世明教授--别让民粹左右《法官法》
时间: Mon Dec 13 17:04:08 2010
很难得看到姜老师写这麽白话文的文章(冏),加上老师也很难得投书,
特别让大家参考一下,不过这和民诉比较没关系,和法律伦理比较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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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民粹左右《法官法》
2010-12-08 中国时报 【姜世明】
近来由於部分法官涉及贪渎案件,导致立法院将《法官法》草案的审议列入本会期重点,
但相关草案在立法院就多达八案十版,其争议性实不容忽视。但如果《法官法》的制定之
时,心态上是「视法官如寇雠」,本着民粹式的立法走向,在制度建构之理性不足的情况
下,开放外力干预司法,是否会使我国近十余年来对於法官审判独立的坚持,毁於一旦,
甚至衍生出政治性法官?
《法官法》在制度设计时,如果在心态上就主观推定法官是一群懒惰、贪腐、自肥的集团
,则不可能建构出健全的法官人事制度。例如,容许当事人可以直接请求法官评监委员会
对法官进行评监,可想见以後在开庭时及裁判後,将可能成为当事人用以恫吓法官的手段
,既非百姓之福,亦非正常法治国家之表现。在不合理的评监制度压力下,日後法官开庭
,难免为了趋吉避祸,而流於形式化的防御性审判模式,甚至在承办社会瞩目争议案件时
,参考评监委员的蓝绿组合及舆论动向来进行审判,这会造成法治国司法制度崩解,不言
可喻。在此情形下,任何能力优秀而有尊严的法官,情何以堪!任何有尊严的法官,将不
可能在司法岗位上恋栈久留,又如何能留住优秀法官,为司法奉献?尤其面对争议案件,
又有何法官尚能我心如秤地进行公正审判?
最近,有某民间团体主张应将全面评监纳入《法官法》中,并在睽违八年後,再次对高院
刑庭法官进行全面「评监」,并公诸媒体,在公布的名单中,最特别的是日前遭羁押的蔡
光治法官,法庭态度的排名倒数第二,裁判品质则名列最後。但对照蔡法官在该团体○二
年所进行的评监中,不论法庭态度或裁判品质,均名列前茅,这样的全面评监制度,在未
有详细规画前,若贸然实施,最後将沦为凭印象来打分数,充其量只能说是印象分数的排
行榜。再者,对於排名在後的法官,也必须指出有何不适任情事,始能进一步送惩戒或惩
处,否则仍无法达到淘汰目的。此种毫无实益的全面评监,不可不慎。
了解台湾司法生态者不难发现,法官往往容易成为当事人迁怒的对象,难保开庭时,当事
人一旦不如己意,即可能向法官呛声送评监,判决後,更可能产生以此恫吓、警告上级审
之情事,在我国尚未赋予法官更大法庭尊严维护的权力下(尚无藐视法庭罪),法庭秩序
将更难以维持。而评监委员有关的事务所如承接案件,也可能会影响到承审法官的审案态
度,甚至左右其内在独立性。
因此,《法官法》中不宜容许检察官以外的案件当事人得直接请求法官评监委员会评监,
宜由当事人或被害人向公益团体、检察官或律师团体举发,并由其审查後,认为成案,再
由该团体提出法官评监案,以避免滥诉诬告,及因评监委员会无法消化涌入的案件而草率
误判,以致造成法官公平宁静审判案件空间被压缩,而影响不特定案件之办案品质。又,
法官审判独立的价值应高於其他法益追求,法官适用法律的见解,涉及审判核心事项,应
给法官自由评价空间,不宜作为应付评监事由,否则台湾法治国原则的发展,将倒退三十
年。
也许有人认为现在我国审判独立已足够,但却忽略法官内在独立之维护甚为脆弱,若制度
上任意开放外力介入司法之人事及评监,而相关配套制度尚未详细规画,对於我国好不容
易在近一、二十年来所建构对审判独立的保障,势将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最後,诚恳的
呼吁朝野立法委员,法官法的立法务期慎重、理性,不宜率尔为执政绩效而将影响法治国
千秋大业的法官法成为政治力交易的牺牲品。
(作者为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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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3.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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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tevenWa 来自: 111.243.21.72 (12/13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