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entrobin (胖仔)
看板NCCU08_LawB
标题[情报] 学会公关股的一年
时间Wed Jun 24 00:48:57 2009
※ [本文转录自 NCCU08_LawC 看板]
作者: talentrobin (胖仔) 看板: NCCU08_LawC
标题: [情报] 学会公关股的一年
时间: Wed Jun 24 00:48:12 2009
经过了多日来的长考
其中经历过了民总 刑总 宪法
等等惨无人道的摧残
我们公关股总算在今夜做出最後的决议
对於我们今後要共事一年的夥伴
谢谢你们愿意陪我们走这条不归路
未来一年 可能是相当水深火热的一年ˋˊ
对於我们的遗珠之憾
我真的只能说 限量是残酷的!!!
因为我们改变不了导大跟医大的态度
(看不懂的版众请在yutobe搜寻CD-pro2)
所以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正所谓冤有头 债有主
你们要...找对债务人阿...
好啦 我不喇塞了
免得明天英文有报应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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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股是否依两位总干大的意思成立公关股的大(?)家庭?
1.构成要件
(1)主观构成要件
由我跟昀蓁苦思多日 并有使其实现的意欲
且对因果历程有认识 主观构成要件成立
(2)客观构成要件
计有 潘婷孜 黄婷玉 许哲玮 陈建安 吴孟洲 王辰丰等六名
客观构成要件成立
构成要件合致
2.违法性
存有阻却违法性事由 解释如下
以上六名同仁必须在礼拜六下午1点出席公关股内部会议
地点没有意外会是风雩楼
此为业务上正当行为
依刑法第二十二条 可阻却违法
此行为虽有命令之外观
但其实不具强制力(不来就打你们屁股ˋˊ)
且我们不属公务员
故不得适用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可能 并此说明
3.罪责
大家都满十八岁了
有完全责任能力啦
要为自己的决意负责
不管未来有多困难 都要记得现在的这份热情唷!
结论:公关股成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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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三阶纯属虚构 如有雷同 纯属巧合 因为这不可能^^
如有错误 那很正常 因为我没念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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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alentrobin 来自: 140.119.192.166 (06/24 00:52)
1F:推 unchlee:GOOD!! 超好笑XDD →推 因为你没念书 06/24 01:07
2F:推 handsomewade: 推 因为你没念书 肾结葛格看到都哭了 06/24 11:18
3F:推 kekeyo: 嘘 因为你有读书 (逃~) 06/24 11:35
4F:推 rustyair:胖胖的文我笑了哈哈哈哈 06/24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