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rog (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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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系办公告:历史系导师制选课规定与限制
时间Mon Aug 11 09:56:2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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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rog (科米) 看板: NCCU05_HISTO
标题: [公告] 系办公告:历史系导师制选课规定与限制
时间: Mon Aug 11 09:49:26 2008
一、选课时间:
97年09月09日(星期二)至97年09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时~下午5时。
二、历史系导师名单:
辅导班别 导师姓名 导师姓名
大一导师 彭明辉老师 金仕起老师
大二导师 罗彤华老师 王德权老师
大三导师 黄福得老师 陈秀芬老师
大四导师 朱静华老师 刘季伦老师
三、设限条件
(一) 大学部
1、 历史系学生只能选择历史系导师,历史系导师亦不接受外系学生选课。
2、 大一学生之导师,由系上指定分发(学号尾数为单数号者-彭明辉老师,双数号者-金
仕起老师)。
3、 为配合本校「导师制实施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各系导师推选,以「多年一贯导师制
」为原则。本系於96学年度起,实施「大一、大二导师二年一贯制」、「大三、大四
导师二年一贯制」。即96学年度开始,大学部原一年级、三年级同学於本学期升级为
二年级、四年级时仍为同一导师。
4、 大三学生请於该年级所排定之导师(97学年度大三导师为黄福得及陈秀芬二位老师)
中选课。
5、 大二以上各年级学生人数限制,以该年级总人数除以二。(例如大二总人数为60人,
除以二,则每位导师应有30人)。
6、 导师课无加退选。
7、 未依规定选导师课者,视同自动放弃自由选择导师之权利,由系上指定分发。
(二) 研究部
1、 研究部学生之导师因属性与大学部不同,故由系上指定分发。
2、 分发方式为:
(1) 硕士班一、三年级分配一位导师(97学年度为杨瑞松老师担任导师)。
(2) 硕士班二、四及以上年级分配一位导师(97学年度为刘祥光老师担任导师)。
(3) 博士班全年级分配一位导师(97学年度为周惠民老师担任导师)。
3、 导师课无加退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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